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与税务部门年报“多报合一”
记者6月8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2022年度企业年报工作进入最后一个月,多地企业发现,选择任一系统登录一次即可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税务年报,实现了以“数据跑”代替“企业跑”。此举也推进了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企业年报工作“多报合一”,目前已在全国实现与人社、商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相关信息一次填报,部门之间实行共享,有利于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送,大幅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推行与税务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并在积累经验成效的基础上,指导其他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并已在河北、江苏、浙江、山东等多地试点成功。 目前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报送模式:一是“一次登录、一次填报”模式,企业选择任一系统登录一次即可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税务年报;二是“数据共享、结果共用”模式,企业在税务部门填报相关信息后,由税务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浙江今年在全省实施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多报合一”采用的就是第一种模式。通过用户体系互认、年报页面一体、填报流程衔接、重复字段关联模式,确保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选择任一系统登录一次即可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税务年报。此举也将实现以“联合报”推进“联合管”,重点对年报数据异常的企业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方式进行抽查检查,优化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浙江通过“多报合一”,减少企业年报重复数据项62个、外商投资企业年报重复数据项71个。2022年度完成“多报合一”的企业达243.3万家,占符合条件企业的95.1%。 河北、江苏、山东等地则主要采用第二种模式。河北采取“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的方式,税务部门每年年初将税务年报中的资产状况信息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信息自动代入相关企业年报的填报环节,企业结合实际予以核对确认或调整修改后,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年报的报送公示。江苏支持企业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多报合一”,对于选择“多报合一”的企业,即授权省级税务部门以数据共享方式,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两部门之间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工作,避免数据遗漏、缺失。截至目前,江苏省已有60万户企业通过“多报合一”方式填报企业年报,占同期年报企业的26.64%,选择“多报合一”的企业年报数据质量更高。山东今年支持全省各类经营主体,以授权方式自动获取税务部门相关信息,授权采取“一次授权终身使用”原则,最大限度提高经营主体年报的便利度。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稳妥有力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提升年报集成化水平,推动年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信用监管机制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