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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0-17
 


各乡(办),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7日



龙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不断规范和完善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全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信用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建设诚信龙亭,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龙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全力提升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重点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依法依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我区信用平台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易贷及联合奖惩系统应用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我区信用工作排名,全面有序健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信龙亭。

二、重点工作

1.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依照国家、省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动态调整我区公共信用信息指标目录,保障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做好我区信用平台及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全量、完整、准确地,将本地、本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市信用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目录覆盖,杜绝误填、错填、漏填,不断提升有效数据量。

2.全力做好我区“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做到“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要达到 100%,漏报、迟报、瞒报全清零。谋划建立数据质量管控规范,对于数源部门漏报、错报、重复报送的数据进行及时处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3.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深入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工作,在政务服务、市场准入、企业投资等重点领域,全面推广审批替代型、主动承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逐步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依托市信用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和监督渠道,对不履约或者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主体依法实施限制。

4.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依托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科学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各领域、各行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综合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持续完善部门联动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5.规范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依托省、市信用平台,结合区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完善区联合奖惩应用清单,加大联合奖惩系统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相关行政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并常态化向市信用平台反馈联合奖惩案例,不断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失信主体信用监管,全面增强市场监管能力。

6.全面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各界诚实守信意识。开展信用承诺活动,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深入细致向各类信用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信用主体树立诚信意识,让信用主体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各乡办要高度重视信用工作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性,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2.做好资金保障。重点做好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信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保障。

3.抓好责任落实。根据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要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乡办,各部门按照本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  

4.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我区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各乡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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