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龙亭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职能作用,着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基层基础和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不断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1、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依托“法律六进”活动共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营造全区支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服务意识,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提高网上服务时效,做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网络平台基本融合,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络平台办理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工作正在逐步推进,进一步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本科4人,研究生2人,整体学历水平较之前有了较大提升。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讲授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2次全体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培训人数约100余人次。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落实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评估打分,同时实行回访、立卷归档和案件质量跟踪等制度,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
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336起案件,行政1起,民事208起,刑事127起,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多达3000人次。
2、法治宣传教育逐步扩大
一是切实推进“七五”普法的深入开展。针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区分轻重缓急,有步骤地加快依法建章立制步伐,建立完善了各种普法教育的工作标准。成立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全区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普法教育工作组织网络。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发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治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考试制度、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实现了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有效管理。
三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常抓不懈。在“七五”普法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聘任、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在校园内大力开展以“交通安全知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消防安全知识”和禁毒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经常组织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区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活动中悬挂横幅、陈列展板、设立咨询台、印发法律读本、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盘鼓队,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难点、热点问题。
五是成立龙亭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7月26日,中共龙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在龙亭区政府揭牌成立。将我局和法治办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并把办公室设在我局,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今年以来,共开展以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57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32次,开展校园法治课宣传2次,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宣传活动6次,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活动2次,开展维护公安执法权威宣传活动2次,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3次,脱贫攻坚普法宣传3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700余人次,宣传资料50000余份,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学法用法的氛围。
3、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稳中有序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局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个,调解员213名,定期对人民调解工作者进行法律知识讲解,组织每月参加一次人民调解大讲堂,学习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工作者的经验做法和成功案例。派驻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事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8月21日,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我局在龙亭区法院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协助人民法院调解疑难、复杂或者重大群体性纠纷成效突出的案件。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110件,调解矛盾纠纷1110件,调解率100%,调成率100%,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室发挥作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成后,各法律顾问积极联系所包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拆迁安置、村规民约制定、疑难信访案件处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建立“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各社区法律顾问、各社区干部、群众积极加入到微信群,并发动社区群众的力量,积极扩大微信群建设。日常由所级群不定期发布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视频、音频、图片、文字,各社区法律顾问转发上级群信息、发布普法信息,并在群内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做到群众提问当日回复。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群了解社情民意,涉及可能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社会风险等,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积极化解,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即时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我局目前已建立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微信群69个,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内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累计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108次,切实做到了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的有机结合。
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所属6个司法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认真深入地开展开展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今年8月份,按照市局要求,加强司法所建设,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选定柳园口司法所建设五星级司法所。我局将柳园口乡司法所作为建设标准,现正按照要求,装修筹备当中。紧扣“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
4、特殊人员管控日渐夯实
一是以规范化监督管理措施为管理关键点,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分类管理与因人施“矫”相结合,结合审(释)前社会调查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集中各方力量,从日常报告、定位监管、外出请销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方面予以不同监管,避免因脱管、漏管造成再犯罪情况发生,规范日常管理。
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助力矫正管理。通过全省信息化平台和定位手环系统的应用,实施重点管控、重点矫正、重点帮助。目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配备定位手机人数34人,配备定位手环人数7人,对全部在矫服刑人员全部实现平台监管。6个司法所都在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之间建立了微信群,辅助矫正工作人员更好的联系服刑人员,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宣传能力,定时给服刑人员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增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预防再犯罪的发生。
三是以“课堂化教育”为带动点,突出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教育矫正专业化效果,认真开展课堂化教育试点工作打造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新模式。今年3月,我区“互联网+课堂化教育”被省司法厅列为教育矫正十大项目试点之一。通过与我市大专院校、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以及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组织相关专业人才担任教师进行授课辅导,警示、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监管中正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矫正管理,提升、重塑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细化课堂化教育内容,多方位教育改造。课堂化教育包括社区矫正应知应会内容、法律法规常识、案例分析、公共道德、悔罪教育、心理矫正等各方面内容,多维度开展课堂教学,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新突破。
四是以扫黑除恶工作为龙头,统一思想、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实,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住宅区张贴通告以及我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开展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集中摸排活动,掌握其现实表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黑恶势力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每月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扫黑除恶”警示教育暨精准矫治活动,确保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严格防止我区服刑人员参加黑恶势力活动,全方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五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期间对辖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一次全面排查走访,一次走访谈心、一次集中点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一次社区服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加强信息化管理,通过管理平台每天检查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情况,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随机查控,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严格落实服刑人员报到、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定位手机与电子腕带做到每天必查,人脸、声纹识别做到每日至少3次。
今年以来,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人,解除矫正43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4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3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37件。截至2019年11月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1人,累计解矫267人;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245件,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在册刑释解教人员227人,接收68人,解除50人。
(二)组织队伍建设呈现新活力
1、人员队伍配置更加优化
对局机关以及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进行进一步配置和调整,先后开展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社区矫正大练兵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培训以及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等专题培训,队伍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正朝着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局党组、局机关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对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改进措施。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了本单位舆情引导队伍,确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呈报、办理、备案工作,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律师、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落实律师、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对局机关、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
3、作风建设更加深入
深入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局机关以及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及时自省,领导班子定期开展述职测评,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和党员服务承诺,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日常效能督查,狠抓作风整顿。整合部门力量,对服务窗口各项服务流程规范进行进一步完善,打造便民、高效司法行政队伍。
4、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
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干部勤政履职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重点梳理排查在装备采购、人员招录、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从源头治理,抓小抓细,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5、初心使命进一步强化
在区委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工作。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了《龙亭区司法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龙司党[2019]15号),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抓整个主题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讲党课、研党情、学典型、践初心,以司法行政工作为统领,选取研究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核心学习课程,推动主题教育与业务实际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专题教育等形式,积极利用党组会、“三会一课”、全体会等机会,开展读党章、讲党课、学党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习互动,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学习讨论活动,强化党员对主题教育学习内容的掌握,加深党员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历史背景、重大意义的深刻了解和认识,进一步统一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党课学习3次,双联双创活动1次,党史学习1次,对照党章找差距1次,参观活动2次,观看教育影片3次,党员志愿活动1次,集中研讨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6,3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6 | 0 | 0 | 0 | 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法律援助服务再优化
一是继续做好“22786152”法律专线。提高法律服务专线的服务水平,确保规范、高效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相关办案制度,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监督、归档等环节,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外引内联,整合法律援助资源。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深度融合,坚持“应援尽援、贴心服务”宗旨,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和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二)普法教育宣传再扩大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继续坚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律思维,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继续利用多种形式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断夯实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根基。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重点,抓住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强社区“两委”干部等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居民生产生活的融合度,不断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权意识。
(三)基层司法行政建设再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调解。不定期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在调解工作中,对设计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
二是进一步形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合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大、覆盖面广,涉及组织、财政、司法行政、民政以及乡镇(街道)等众多部门,建议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司法所建设存在的问题,人员配备,基本硬件设施和经费保障等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同时加强考评检查、目标责任,定期对司法所进行工作进度考核、检查,掌握建设情况和工作进度,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四)特殊人员管控再加强
一是进一步强化矫正工作意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严格执法流程,规范工作档案。
二是进一步按照课堂化教育试点工作要求,继续常态化推进课堂化教育工作。切实做好探索研究,把互联网+课堂化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