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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龙亭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提升方案
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2-07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龙亭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监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龙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养老服务设施,是指在龙亭区投资建设运营,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供应、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老年教育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包含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小区养老服务站。

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公建民营。区政府无偿提供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机构运营。二是民办公助。社会力量自备房源,自主投资建设,自主运营管理,政府给予适当资助。

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立足街道和社区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辖区卫生资源同址或就近规划,与既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福利设施整合布局。

(二)以人为本。在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品质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三)公益服务。坚持公益服务的宗旨运作,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形式提供综合性服务。完善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运营机制。

(四)底线民生。优先保障户籍“三无”、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养老服务。

二、职责分工

1.区民政局负责全面统筹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年度计划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养老设施运营机构的业务指导。

2.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主管单位,负责辖区内政府出资的街道级和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负责公开遴选社会力量运营公办设施,并对社会力量自主投资建设设施的运营加强指导,签订监管协议,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协调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期间在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具体事宜,并对运营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考核。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相关审批及投资计划保障工作。

4.各相关单位将全区养老服务设施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申报,区财政局做好相关经费审核保障工作。

5.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将医疗资源引入养老服务场所,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设施内设医疗机构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质量评估考核。

6.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区养老设施运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三、进度安排

1.应建成区级特困供养中心1个,未建设。

方案一:积极申报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8400万元(已上报区发改委),在现有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造提升面积7000㎡、新建1500㎡,实现床位240张。拟于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7月完工。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方案二:如果无中央预算资金,采取政府投入+企业自筹形式改扩建,政府投入部分资金进行基础提升,运营企业自筹资金对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应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个,已建成1个未运营,正在建设1个,未建设2个。

北书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位于孙李唐新村院内,面积2180平方,床位60张,已装修完成。原委托第三方泰邦养老公司运营,因泰邦公司资金链断供、内部纠纷等问题,正在走法律程序,暂未投入运营。目前,正在与河南康养集团对接,尽快化解矛盾,力争10月中旬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北书店街道办事处、孙李唐社区

北道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正在改扩建,位于北道门街道办事处院内,面积2000平方,床位设计50张。目前,主体正在收尾,区政府已与开封民为公司签订运营协议,力争2024年6月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公司、北道门街道办事处

午朝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安康养老公寓)和大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仁义养老院)目前均在辖区内民办养老机构挂牌,采取民办公助形式运营。

方案一(整合):该两个街道因辖区面积小、棚户区改造等因素,午朝门街道辖区常住人口约6000人,大兴街道辖区常住人口约4000人,根据中部片区发展规划,老城区人口将逐步减少,且现有辖区内民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不足50%,具备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拟提请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小组研究,根据人口规模和区域特点,将4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建设为2个(目前,我区街道级卫生服务中心运营模式为1托2,即1个中心服务2个街道)或继续采取民办公助形式运营,在辖区内民办养老机构挂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挂牌机构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午朝门街道办事处、大兴街道办事处

方案二(新建):将大兴街道和午朝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区规划,利用辖区内闲置资源或现有设施进行改扩建或选址新建,同时将资金投入纳入202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由区平台公司代建交付街道办事处使用。

责任单位:区征收办、区财政局、午朝门街道办事处、大兴街道办事处

3.应建成运营65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达标31个,不达标34个。

已建成达标的北道门社区、里城社区、南京巷社区、文昌社区、西门社区、龙腾社区、龙翔社区、广济社区、大宏社区、永顺社区、元德社区、仁和社区、金水社区、利民社区等14个城市社区,北郊乡范庄社区、铁牛社区、南官庄社区、北关街社区、私访院社区、小李庄社区,柳园口乡南菜园社区、大马圈社区、小马圈社区、辛新社区、辛宏社区、轩楼社区、和尚庄社区、刘庄社区、牛庄社区、王周庄社区、老君堂社区等17个农村社区全部开放运营,由社区组织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等活动。不达标的社区充分盘活利用闲置资源,2023年底前全部实现达标并开展运用。区财政筹集资金,将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第三方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进行补助或提升。

区四大班子联席会每月对各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成运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大督查范围,督促乡(街道)扛牢抓实“五级书记抓养老”政治责任,城市社区、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可以委托第三方运营,区民政局做好业务指导。

责任单位:各乡(街道)、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1.鼓励社区利用闲置或物业置换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尤其要注重整合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设施;鼓励单位、个人提供自有物业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利用新建或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配套的养老和社区服务用房。街道和社区按照规范标准、结合服务需求进行改造提升,配备设施设备、开展日间服务。

2.推动并鼓励运营机构创新开展医养融合模式,通过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医疗建档、健康方案设计、慢性病跟踪干预等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内设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可采取无偿或低尝等形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申请政府补贴的运营机构,必须经过社区、街道核实认定,由社区、街道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区财政局做好相关经费审核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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