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在商业秘密领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力促进龙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办〔2023〕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一切从区情实际出发,勇于创新,突出重点,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再加大,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再提升,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商业秘密保护氛围,真正发挥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助力龙亭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工作目标
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帮助下,结合龙亭区市场体系的实际情况,围绕文旅强区、创新发展和整体提升保护能力谋划工作,坚持“创新引领、示范树标”的基本思路,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优势互补”的商业秘密保护高效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形成具有龙亭特色的创新试点成果和优秀案例,打造3-5家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和示范企业,促进龙亭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助力龙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
1、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情况的摸底排查,通过企业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摸清、弄准辖区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龙亭区文旅强区等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需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优化意见,制定符合龙亭区发展目标需要的保护制度规则。制度规则的制定不搞一刀切,根据商业秘密在不同产业中的独特价值,梳理不同领域的核心保护要素,坚持精准保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南。
2、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商业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必须唱“主角”,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必须发挥出来。帮助企业牢固树立“企业是商业秘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指导龙亭区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措施,各中小企业要与重点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规范员工保密行为。指导龙亭区高新技术企业、老字号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范化建设,争创省级示范点。结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需求,制定商业秘密合规制度参考文本,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自身合规体系。
(二)不断健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
1、强化商业秘密保护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发挥行政保护快速便捷的优势,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建立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龙亭区反不正当竞争集体会商工作机制,共同参与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行业保护的有效衔接,逐步构建起集行政、司法、行业保护为一体的“行政引导、多元协同”的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45”“12315”投诉举报作用,建立商业秘密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大保护格局。
2、发挥好行业协会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以及联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文旅、老字号等重点行业协会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加强沟通交流,践行服务职能,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自律规范,强化商业秘密法制和商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商业秘密保护监管及案件查办的执法力度
执法的震慑作用是巨大的,是不可替代的,实际上也是一种重要的服务举措。要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确保商业秘密侵权投诉举报快速受理、迅速调查、严格处置,逐步破解执法难、举证难、维权难等执法办案难点问题,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
1、提升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工作指引,建立完善的执法办案流程,明确现场检查、证据固定、案件移送、司法鉴定等工作注意事项,增强执法办案的规范性,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2、为执法办案提供丰富的参考和支撑。针对商业秘密保护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特点,聚焦国内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及本地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编撰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汇编、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汇编等辅助资料,为执法办案提供参考,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3、用好信用惩戒手段。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将商业秘密保护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让侵权企业或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不断完善服务保障和供给
1、完善服务保障。在前期的工作基础上,结合龙亭区发展定位和辖区实际,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站和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工作职责,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示等制度,形成广覆盖、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对高品质精确、高新技术企业、老字号企业和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商业秘密保护。
2、加强第三方服务供给。建立健全“龙亭区商业秘密领域专家人才库”,吸纳政府机关、科研机构、专业院校、专业律所、鉴定机构等组织的专业人才加入。培育优质第三方专业商业秘密保护机构,为企业培训、调研指导、保护服务、专业鉴定、法律诉讼、维权服务等提供更专业的社会化服务,提升龙亭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的专业化程度。
(五)积极营造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氛围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目前的知晓度还相对较低,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弱,侵权他人的风险相对较高。
1、加大培训力度。龙亭区将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宣传推广,聚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专题培训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面向企业举办多维度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知识和实务培训。
2、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普及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宣传解读,及时向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推送商业秘密保护资讯,引导企业有效保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知识宣讲、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向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厚植全社会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文化理念和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龙亭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1月)。做好调查研究,进一步弄准基本情况,找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有效实施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挑选工作基础好的企业全面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帮助对企业员工进行商业秘密的培训,强化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通过机制建设、执法办案、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龙亭区的商业秘密保护水平。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5年1月—2026年6月)。对试点实施阶段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运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整改和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推动全区保护工作有质的提升,企业自身的保护意识和措施及全区综合保护能力都有质的提升。
(四)长效机制形成阶段(2026年7月—长期)。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业秘密保护各项措施不断规范化、常态化。实现辖区内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沟通,同向发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模式,确保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交流。牵头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上下沟通交流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创新试点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积极寻求上级部门对创新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创新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三)及时总结经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采取有力措施,促成问题解决。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研讨会、推进会等形式,不断总结创新试点建设相关工作,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清单和经验,确保高标准完成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高标准市场秩序和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