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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亭区文化和旅游局 推行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 2024-01-10
 

局各科室、区文化馆:

现将《龙亭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行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2月12日


龙亭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行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执法改革,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龙亭区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在全区文旅市场领域柔性执法,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大力提高文旅主管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为我区文化和旅游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即依法实施柔性执法工作,不违背法律精神、原则、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领域,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的原则,放宽审批范围,打破经营限制,不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柔性执法。正确处理柔性执法与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关系,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积极引导、支持企业依法经营。

(二)合理原则。实施行政柔性执法应从我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严守党纪国法和各项纪律规定,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三)主动原则。积极主动推动柔性执法工作,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认真研究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行政柔性执法方式方法和措施,力争达到最佳执法效果。

(四)教育先行原则。执法过程中应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五)便民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柔性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并做好柔性执法宣传、沟通、说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与社会、民众良性互动的局面。柔性执法的实施程序应当简明高效,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柔性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适用范围

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对涉及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首次轻微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应当积极推行柔性执法。

五、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召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要求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活动中以教育引导为先,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开展柔性执法知识学习培训。

三是组织人员制定“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四是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四张清单”,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工作。要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柔性执法的有效途径,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方法,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扎实做好柔性执法工作,确保取得应有的成效。

五是对柔性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完善柔性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提高柔性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柔性执法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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