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旅行社:
按照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求,现将《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8日
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管理规范
为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管理,确保旅游包车安全,制定如下管理规范。
一、规范租用行为
旅行社要按照道路交通和旅游车辆管理规定,选择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租用车辆,做到不租用无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设施设备不全、车况不好、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旅游营运合同的车辆。旅行社租用车辆时,必须与客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旅行社要与游客签订制式旅游合同,提醒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团队行程和人数调配车辆和驾驶人员,严防超过车辆核定乘员数。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要求旅游客运企业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员。旅行社应提醒导游人员,提前熟悉团队行程计划,了解道路和天气等状况,与驾驶员充分沟通行车路线、停靠站点等,尽可能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三、实行旅游团队行前核验制度
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要认真核验旅游客车《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严格落实每趟次游客实名身份信息,杜绝车辆和驾驶人员“带病”上路。要求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安全例检,重点检查车辆轮胎、刹车系统、车门应急开关及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配置等情况,并填写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四、压实导游人员安全监管责任
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督促其切实履行团队“安全员”职责旅途中及时提示驾驶人员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提醒驾驶人员安全文明驾驶,做到行车途中不使用手机接打电话、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监督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不携带、不购买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如遇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立即向旅行社及相关部门报告。
五、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旅行社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强化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导游人员熟悉座位安全带、车辆应急门、安全锤、逃生天窗、灭火器等使用方法,掌握必要的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文化市场执法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旅游客运市场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租用无资质旅游包车、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客运包车标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及时开展旅游包车专项督查,对非法租用无资质旅游包车的旅行社,依据《旅游法》《河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