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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2024年春季教育系统资助 学生名单公示
来源: 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 2024-04-30
 

根据《2024年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7号、《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豫教资〔2016〕23号文件精神,龙亭区教体局实施全面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将对区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2024年春季教育资助,现将教育资助的认定办法、资助标准、资助名单公示如下:

一、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档案信息。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补助标准:

学前教育:生均每学期300元保教费,200元生活补助费,合计生均每学期补助500元。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拟享受资助名单如下(10人):

(1)左岸幼儿园(1人):刘逸晨

(2)理想幼儿园(4人):王锦恒   权嘉禾  赵梦泽  阴子恒

(3)龙亭区实验幼儿园(2人):杨雨泽  肖筱苒

(4)牛庄幼儿园(1人):牛璐伊

(5)五线谱幼儿园(1人):何元喆

(6)七星幼儿园(1人):房青煦

(二)义务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档案信息。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生均每学期营养餐改善补助400元,小学生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25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12.5元、寄宿生活补助625元。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拟享受资助名单如下(44人):

(1)准提街小学(6人):渠欣蕊  渠鑫彤  史凯麒 

史静涵  吴盼静  刘丽丽

(2)文昌小学(7人):张宸歌  张宸涵  王子昂  

李玉坤  朱家乐  赵欣妍  毛梓辰

(3)仁和小学(1人):高二娟

(4)王周庄小学(2人):牛博瀚  牛博阳(户籍为龙亭区)

(5)西门大街小学(6人):侯羽熙  韩亦晨  李鑫瑞  蒿东旭  左森元  王嘉鑫

(6)柳园口中学(10人):毛紫妍  毛紫涵  李梦琦

李赢(4人寄宿生)张刘可  毛欣琪  李禛  毛冰姗 牛彦博 韩天齐(6人非寄宿)

(7)刘庄小学(1人):王世稳

(8)大马圈学校(5人):毛俊棋  毛少涵  毛圣涵

毛静怡  李梦清

(9)北道门小学(6人):王蕴涵  张天浩  侯弈阔

侯弈同  张颖  杨程壹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小班、中班和大班儿童。

(3)资助对象:1.重点优抚对象2.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3.孤儿4.父母双残或单残5.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6.残疾幼儿7.重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9.其他特殊原因。

(4)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补助标准:

生均每学期200元生活补助费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名单如下(22人):

(1)爱上幼稚园(1人):马欣欣   

(2)果园幼儿园(1人):闫鑫垚

(3)理想幼儿园(9人):蔡梓沫  马晨雨  牛祺博  

刘子萱 扈铭泽 靳若妍  周梦梁 丁若冰 丁圆圆

(4)左岸幼儿园(1人):赵天赐

(5)牛庄幼儿园(6人):张心毅  轩一诺  刘旭  

王琪  李紫涵  黄梓毅

(6)恒鑫幼儿园(4人): 吴若姿   张紫灿   

赵晨宇、刘思羽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资助对象: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3.监护人残疾 4.低保家庭享受低保人员 5.特困供养学生6.事实无人抚养学生7.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8.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9.五保户 10.患艾滋病学生 1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 1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13.家中有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学生 1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15.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16.扶贫部门认定1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为伤亡的被监护人 18.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3)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 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25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12.5元。

3.资助名单:

经过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的名单如下(211人):

(1)准提街小学(5人):

低保家庭学生(3人):田依一  田子一  张晓帆

残疾学生(1人):闫诗涵

单亲子女(1人):董锦轩

(2)文昌小学(12人):

低保家庭学生(3 人):张天翔  鹿艺严  宋梓墨

残疾人子女( 4 人):张铭宇  刘思远  付子原  

周梦琪

家人患重大疾病(4人):朱雨诺  朱涵盟  于馥菏  

马唯恩

有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子女(1人):李旭

(3)辅读学校(24人):

低保家庭学生(9人)

初中(2人):朱思雨  白贞

小学(7人):陈曦明  白洁  马德宝  戴子淇  

朱思明   张蒙恩  王雨

残疾学生(15人)

初中(3人):马明可  牛悦纳  陈慧冬

小学(12人):马欣苒  刘明辉  王梓旭  王纪朝

杨嘉霖  王凯森  杨旭杰  闫书琛  辛顺发   陈博乐   赵书源   杨旭鹏        

(4)仁和小学(7人):

残疾学生(1人):刘子萱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3人):雷亚琪 周紫怡 王 淼

监护缺失处于困境学生(2人):苗曦月  石皓旭

家庭(父亲)遭遇不可抗拒外力(车祸)学生( 1人):杜紫月

(5)王周庄小学(5人):

低保家庭学生( 3 人):梅子彤  轩智强  轩智华

残疾学生( 2 人):王  灿    顾俊浩

(6)孔堂学校(3人):

低保家庭学生( 3 人):刘冉、刘可心、谭润滋

(7)果园学校(17人):

低保家庭学生(7人):邢朝阳  崔忆文  韩梦瑶    李昱德  李燕  王文博  王玉婷

残疾学生( 1 人):孙清炎 

事实无人抚养(3人):赵宸旭  赵雨晨  邵熙赫

家人患重大疾病(1人): 闫煜恩 

单亲家庭学生(5人):王雨凡   王宇涵   宋宇航  

宋倩颖  李豫达 

(8)柳园口中学(33人):

低保家庭学生(20人):刘永康  李文馨  丁文欣 

崔涵恩 辛雨泽 王雪 孙甜 段志辉 张铭泽 李文静 焦亚娟 丁静雯  张琳晴 王婷婷 刘世杰 招忆冉 马子琪 张伊婷 张梦如  张韵诗 

残疾人子女(1 人):王嘉欣

事实无人抚养(1人):孟依晨

家人患重大疾病(3 人):冯嘉瑶  杨梦琪  闫琳月

单亲困难学生(7人):刘雨超  胡翊萱  张文卓 

梅雨佳  李思雨  王硕  梅浩铭

两名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人):李佳妮

(9)开封市元德小学(1人):

家庭子女中有两名正接受非义务教育(1人):朱凯韵

(10)北道门小学(14人):

低保家庭学生(5人):张琳航  闫恩瑜  鲁铭悦

葛书钰  王晨硕

残疾人子女(2人): 郭子俊   池珍熙

家人患重大疾病(2人):王梦蕊   王梦妍

孤儿(1人):纪缘圆

单亲子女(3人):翟宇轩  赵睿智  赵睿鑫

两个以上非义务教育(1人):魏嘉延

(11)开封市龙亭区解放小学(21人)

低保家庭学生(6 人):刘闫梦娇  蔡梓琪  菜梓萱王冰冰  王冰洋  单冰冰

残疾学生(3 人):李柯涵  申浩宇  李宇航  

残疾人子女(6 人):周雨茜  王亦佐  王亦佑

宋沛萱  李梓豪  王紫晴

单亲家庭(1人)梁珺泽

家人患重大疾病(3 人):王腾  张翼涵  王奕舜

家庭遭遇不可(1人):石凯

区库认定(1人):丁若雨

(12)牛庄学校(21人):

低保家庭学生(6人):李昱飞   李紫萱   陈赞冰 

李春霖   杨家齐   孙梦豪 

残疾学生(2人):王紫歌   乔思淼

残疾人子女(3人):史雯轩   史昊楠   周雨娇

家有两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学生(1人):胡玥茹

无人抚养、处于困境(1人):宋冠烨

单亲家庭(8人):王胤博   夏婉清  许辰宇  王艺橙

韩银茜  韩林希  王嘉宝  王志翔 

(13)梅庄小学(5人):

低保家庭学生(1人):沙梦洁

残疾学生(1人):吴艺凡

家人患重大疾病(1人):王紫贺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2人):马天启  王梓瑶

(14)大马圈小学(11人):

低保家庭学生(5人):张安奇  张韵赫  刘帅杰 

刘王洋  王宏宇

单亲家庭(5人):李紫依  刘子旭  王铭浩  李雅轩李雅涵

家庭子女中有两名正接受非义务教育(1人):刘俊熙

(15)刘庄小学(3人):

低保家庭学生(1人):韩彤

残疾学生(1人):赵冰硕

残疾人子女(1人):高天祥

(16)西门大街小学(10人):

低保家庭学生(4人):高菲  高阳  刘婧瑶  王蕊

残疾学生(1 人):石李竣咨

残疾人子女(1人):刘天惠

单亲家庭(3人):刘艾迪  马晨萱  班超

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人):朱雅莉

(17)大辛庄小学(12人):

低保家庭学生(6人):李卓希  王婼莀  李卓越  

焦迦勒  翟潇然  丁智豪  

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1人):张铭一

监护人残疾学生(2人):王皓萱  马新胜

区库认定(3人):李若轩  李皓轩  丁亮亮

(18)郭楼小学(3人):

低保家庭学生(1人):李佳辰

残疾学生(1人):王竞涵

事实无人抚养(1人):石衬新

(19)老刘店小学(4人)

低保家庭学生(1人):李紫熙

残疾学生(1人):詹可

家人患重大疾病(1人):赵璐旭

单亲家庭(1人):刘欣悦

(三)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资助对象: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3.监护人残疾 4.低保家庭享受低保人员 5.特困供养学生6.事实无人抚养学生7.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8.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9.五保户 10.患艾滋病学生 1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 1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13.家中有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学生 1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15.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16.扶贫部门认定1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为伤亡的被监护人 18.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3)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每学期每生寄宿生活补助50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寄宿生活补助625元。

3.资助名单:

经过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名单如下(54人):

低保家庭学生(23人):谢宇彤  宋帅  朱文娟 

李奕德  张子涵 邢阳光 段思思 丁淑涵 李佳欣 田雨涵  沙文静  张熔韬  刘嫚   刘若涵  裴天炜 孙梦雪 裴超依 汪雨哲  王雨彤  裴嘉稳  张涵   谭润滑  谭润清

残疾学生(1人):赵怡冉

残疾人子女(5人): 高世华 冯进科 高世豪  王子聪

孟文静

家人患重大疾病(5人):袁进  杨凯旗 王紫月 田盼琪 张彦喆

单亲困难学生(10人): 段宏健  李冰洁  雷世林 

王子阳 王晨晨 裴澳添  张朝阳 刘书彤 翟一鸣  汪钰轩     

两名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人):  李佳欣 鲁世杰 

李锦胥 毕奥祥 李岳琛 田思园 沙文豪  张爽         

扶贫认定(2人):焦欣冉  焦紫冉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25697601

龙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22066168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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