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2024年秋季教育系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来源: 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 2024-11-11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7号、《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豫教资〔2016〕23号文件精神,龙亭区教体局实施全面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将对区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2024年秋季教育资助,现将教育资助的认定办法、资助标准、资助名单公示如下:

一、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档案信息。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补助标准:

学前教育:生均每学期300元保教费,200元生活补助费,合计生均每学期补助500元。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拟享受资助名单如下(11人):

(1)左岸幼儿园(2人):刘逸晨   刘翔宇

(2)理想幼儿园(4人):王锦恒   权嘉禾  赵梦泽 

阴子恒

(3)龙亭区实验幼儿园(2人):杨雨泽  肖筱苒

(4)牛庄幼儿园(1人):牛璐伊(户籍为龙亭区)

(5)七星幼儿园(2人):房青煦 张景飒

(二)义务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档案信息。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生均每学期营养餐改善补助400元,小学生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12.5元,初中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75元、寄宿生活补助750元。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拟享受资助名单如下(35人):

(1)准提街小学(4人):渠欣蕊  渠鑫彤  史凯麒 

史静涵  

(2)文昌小学(7人):张宸歌  张宸涵  王子昂  

朱家乐  赵欣妍  毛梓辰  夏楚楠

(3)仁和小学(1人):高二娟

(4)王周庄小学(2人):牛博瀚  牛博阳(户籍为龙亭区)

(5)西门大街小学(6人):左世恩  韩亦晨  蒿东旭李鑫瑞  王嘉鑫  侯羽熙

(6)柳园口中学(7人):毛少涵  毛俊棋  毛紫妍 

毛紫涵  李梦琦 李赢 (6人寄宿生)  毛欣琪  (1人非寄宿)

(7)刘庄小学(1人):王世稳

(8)大马圈学校(3人):李梦清  毛静怡  毛圣涵

(9)北道门小学(4人):  侯弈阔  侯弈同  张颖   

杨程壹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小班、中班和大班儿童。

(3)资助对象:1.重点优抚对象2.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3.孤儿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及残疾幼儿5.重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6.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7.其他特殊原因。

(4)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补助标准:

生均每学期200元生活补助费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名单如下(15人):

(1)县街幼儿园(1人):关俊雅

(2)龙翔幼儿园(1人):王乐凡

(3)理想幼儿园(4人):蔡梓沫  李姝涵 牛祺博   

扈铭俊

(4)左岸幼儿园(3人):赵天赐  刘嘉旭  周雨涵

(5)牛庄幼儿园(3人): 黄梓毅   刘旭   轩一诺

(6)恒鑫幼儿园(3人): 吴若姿  张紫灿   赵晨宇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资助对象: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3.监护人残疾 4.低保家庭享受低保人员 5.特困供养学生6.事实无人抚养学生7.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8.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9.五保户 10.患艾滋病学生 1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 1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13.家中有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学生 1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15.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16.扶贫部门认定1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为伤亡的被监护人 18.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3)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 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12.5元,初中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75元。

3.资助名单:

经过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的名单如下(182人):

(1)郭楼小学(3人)

低保家庭学生(1人): 周梦梁

残疾学生(1人):王竞涵

父母重大疾病(1人):张天赐  

(2)辅读学校(29人)

低保家庭学生(9人):

初中(4人):朱思雨  朱思明  白贞  白洁

小学(5人):戴子淇 张蒙恩 陈曦明 王雨  马德宝

残疾学生(20人)

初中(5人):乔妍  马明可  杨嘉霖  陈慧冬        牛悦纳

小学(15人):孙祥宸  王凯森  马欣苒  王纪朝  刘明辉刘子萱  王梓旭  闫书琛  辛顺发  杨旭鹏  赵书源    李子旭  王妍汐  陈博乐  杨旭杰

(3)开大附小学(23人)

残疾学生(3人):李宇航  申浩宇  李柯涵

父母残疾学生(6人):王亦佐  王亦佑  李梓豪      王紫晴  周雨茜  宋沛萱

低保家庭学生(5人):王冰冰  王冰洋  刘闫梦娇    蔡梓琪  蔡梓萱

重大疾病学生(2人):张翼涵  王奕舜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3人):梁珺泽 马天启       靳若妍

扶贫部门认定(2人):丁若雨  丁若冰

事实无人抚养(1人):朱梓硕

两名非义务教育学生(1人):胡玥娣

(4)北环路小学(1人)

两名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人):朱凯韵

(5)果园小学(13人)

低保家庭学生(4人):崔忆文   韩梦瑶   王玉婷    邢朝阳

残疾学生( 1 人):孙清炎 

家人患重大疾病(2人):  王浩宸   闫鑫垚

单亲家庭学生(3人):宋宇航  王宇涵  李豫达

监护缺失处于困境(3人):赵宸旭  赵雨晨   邵熙赫

(6)孔堂小学(1人)

低保家庭学生(1人):谭润滋

(7)北道门小学(8人)

残疾人子女学生(2人):郭子骏 池珍熙 

低保家庭学生(1人):王晨硕

父母重大疾病学生(2人):王梦妍 王梦蕊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3人):赵睿智 赵睿昕 翟宇轩

(8)老刘店小学(2人)

残疾人子女(1人): 詹可

家人患重大疾病(1人):赵璐旭

(9)文昌小学(9人)

低保家庭学生(4人):张天翔   宋梓墨    鹿艺严   关俊宇

残疾人子女(2 人):张铭宇  刘思远

家人患重大疾病(3 人):马唯恩 朱雨诺   于汶良

(10)刘庄小学(2人)

残疾学生(1人):赵冰硕

残疾人子女(1人):高天祥

(13)牛庄小学(21人)

低保家庭学生(6人):沙梦洁  马欣欣  陈慧娟      陈赞冰  李紫涵   李紫萱

残疾学生(3人):乔思淼 吴艺凡 王紫歌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7人):王梓瑶 王艺橙 许辰宇

韩银茜 夏婉清 王胤博 韩林希

残疾人子女(4人):周雨娇 史雯轩 史昊楠 李昱飞

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人):胡玥茹

(14)准提街小学(4人)

低保家庭学生(1人):田子一

残疾学生(1人):闫诗涵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2人):张晓帆 董锦轩

(15)大马圈学校(15人)

低保家庭学生(6人):刘帅杰  王宏宇  张韵赫      翟千旭  王紫嫣  李晨钰

单亲家庭(9人):李紫依  李雅涵  李雅轩 李泽熙   刘子旭  刘子萱  王铭浩  王铭轩 李冬阁

(16)西门大街小学(10人)

低保家庭学生(4人):高菲、高阳、刘婧瑶、王蕊

残疾学生(1 人):石李竣咨

残疾人子女(2人):刘天惠  刘天恩

单亲家庭(2人):马晨萱  刘艾迪

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人):朱雅莉

(17)大辛庄小学(9人)

低保家庭学生(4人):李卓越  李卓希  张万齐    王婼莀

区库人员(3人):李皓轩 李若轩  丁圆圆

监护人残疾学生(2人):马新胜  李梓俊

(18)王周庄小学(6人):

低保家庭学生(4人):梅子彤  轩智强  轩智华      刘可心

残疾学生(2人):王灿  顾俊浩

(19)柳园口中学(26人)

低保家庭学生(14人):朱文娟 李文馨 丁文欣  辛雨泽 王雪 孙甜  李文静  焦亚娟  刘世杰  招忆冉  张梦如 张韵诗 李奕德  王俊龙

家人患重大疾病(4人):闫煜恩 杨梦琪 闫琳月      张彦喆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8人):刘欣悦 胡益通 胡翊萱    张文卓 李思雨 王硕 梅浩铭 崔函恩

(三)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资助对象: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3.监护人残疾 4.低保家庭享受低保人员 5.特困供养学生6.事实无人抚养学生7.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8.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9.五保户 10.患艾滋病学生 1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 1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13.家中有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学生 1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15.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16.扶贫部门认定1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为伤亡的被监护人 18.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3)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每学期每生寄宿生活补助625元,初中每学期每生寄宿生活补助750元。

3.资助名单:

经过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名单如下(47人):

残疾学生(2人): 谢宇彤 王子聪  

低保家庭学生(17人):李燕 焦迦勒 李佳辰  宋帅   邢阳光  谭润滑 段思思 丁淑涵 孟文静 李佳欣 田雨涵 沙文静  王旭晴 张熔韬  刘若涵  裴天炜  裴超依 

家人患重大疾病(4人):扈铭泽 殷兴龙 袁进 杨凯旗 

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人):翟梦阳      王紫贺   李佳欣 李敬贤  杨宇宁  李岳琛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15人):张子安  王雨凡  孙梦豪 周俊豪 闫家慧 翟昀浩 李梓玥 张子涵 殷天帅 段宏健  李冰洁  雷世林 王子阳  韩晴雨 孙梦雪 

事实无人抚养(1人):石衬新 

扶贫认定学生(2人):焦欣冉  丁亮亮


公示时间:2024年 11 月11日---2024年 11 月 15 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25697601

龙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22066168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 11 日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20001    |    豫ICP备20003810号-1    |    公安备案号:41020202000027
主办单位: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2786565       网站地图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1-26 13: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