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7号 、《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豫教资〔2016〕23号文件精神,龙亭区教体局实施全面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将对区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2023年春季教育资助,现将教育资助的认定办法、资助标准、资助名单公示如下:
一、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档案信息。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补助标准:
学前教育:生均每学期300元保教费,200元生活补助费,合计生均每学期补助500元。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拟享受资助名单如下(8人):
(1)左岸幼儿园(1人):刘逸晨
(2)理想幼儿园(2人):王锦恒 权嘉禾
(3)龙亭区实验幼儿园(1人):侯羽熙
(4)爱上幼稚园(1人):牛博阳(户籍为龙亭区)
(5)新星幼儿园(1人) 崔梓毅
(6)五线谱幼儿园(1人):何元喆
(7)七星幼儿园(1人):房青煦
(二)义务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档案信息。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生均每学期营养餐改善补助400元,小学生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25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12.5元、寄宿生活补助625元。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学生)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拟享受资助名单如下(40人):
(1)准提街小学(8人):桑浩然 朱睿颖 吴盼静 刘丽丽 史凯麒 史静涵 渠鑫蕊 渠鑫彤
(2)文昌小学(5人): 朱家乐 李玉坤 王子昂
张宸涵 张宸歌
(3)仁和小学(1人):高二娟
(4)王周庄小学(1人):牛博瀚(户籍为龙亭区)
(5)西门大街小学(6人):韩亦晨 闫心冉 李鑫瑞 赵宇浩 左森元 蒿东旭
(6)果园学校(1人):张刘可
(7)柳园口中学(8人):毛紫涵 李梦琦 毛欣琪 李禛 王香萍(5人寄宿生)牛彦博 韩天齐 毛冰姗(3人非寄宿)
(8)刘庄小学(1人):王世稳
(9)大马圈学校(7人):毛紫妍、李赢、毛俊棋、毛圣涵、毛少涵、李梦清、毛静怡
(10)北道门小学(2人):王蕴涵 杨程壹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小班、中班和大班儿童。
(3)资助对象:1.重点优抚对象2.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3.孤儿4.父母双残或单残5.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6.残疾幼儿7.重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9.其他特殊原因。
(4)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补助标准:
生均每学期200元生活补助费
3.资助名单:
经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名单如下(23人):
(1)启翔幼儿园(1人):朱晨洋
(2)爱上幼稚园(3人):马欣欣 王子睿 李泽熙
(3)果园幼儿园(1人):闫鑫垚
(4)理想幼儿园(12人): 翟千旭 蔡梓沫 李卓希 李晨钰 史雯轩 马晨雨 史婉晴 赵冰硕 刘子萱 周梦梁 丁若冰 丁圆圆
(5)左岸幼儿园(2人): 郭子凡 张梓霖
(6)牛庄幼儿园(2人): 李紫涵 张心毅
(7)恒鑫幼儿园(2人): 吴若姿 张紫灿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资助对象: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3.监护人残疾 4.低保家庭享受低保人员 5.特困供养学生6.事实无人抚养学生7.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8.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9.五保户 10.患艾滋病学生 1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 1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13.家中有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学生 1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15.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16.扶贫部门认定1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为伤亡的被监护人 18.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3)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 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25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非寄宿生活补助312.5元。
3.资助名单:
经过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的名单如下(212人):
(1)准提街小学(6人):
低保家庭学生: 田依一 张晓帆 张晓冉 张蕊
单亲家庭学生: 董锦轩
父母残疾的学生: 王姝雅
(2)文昌小学(9人):
低保家庭学生:张天成 张天翔 鹿艺严 宋梓墨
监护人残疾学生:张铭宇 申涵雪 周梦琪 李旭
残疾学生:刘培涵
(3)辅读学校(20人):
低保家庭学生
初中:朱思雨
小学:朱思明 陈曦明 马德宝 戴子淇 王 雨
残疾学生:
初中:乔 妍
小学:马明可 杨嘉霖 辛顺发 陈慧冬 杨旭杰
王凯森 闫书琛 赵书源 陈博乐 王纪朝 刘明辉 王梓旭 马欣苒
(4)仁和小学(7人):
残疾学生:刘子萱 杨贻媛
事实无人抚养(监护缺失处于困境):苗曦月
家人患重大疾病:杜紫月
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雷亚琪 王淼 张鹤宇
(5)王周庄小学(5人):
低保家庭学生:轩智强 轩智华 梅子彤
残疾学生:顾俊浩
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王硕
(6)孔堂学校(6人):
低保家庭学生:刘可心 刘冉 谢宇彤
监护人残疾学生:王铭鑫
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学生:汪钰霏 汪钰涵
(7)果园学校(27人):
低保家庭学生:邢阳光 邢朝阳 张子涵 孙思卿
招忆冉 崔忆文 韩梦瑶 李昱德 李奕德 李燕
张梦茹
残疾学生:孙清炎 杨晨洁 白贞 白洁
事实无人抚养:赵宸旭 赵雨晨 邵熙赫
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张文言 王雨凡 王宇涵
宋宇航 宋倩颖 李豫达 李自得
家人患重大疾病:闫琳月 闫煜恩
(8)柳园口中学(24人):
低保家庭学生:丁欣玥 张琳晴 王婷婷 张子奥
王淼 张盼盼 李锐 段志婷 辛雨泽 段志辉 李文静
王俊龙 张铭泽
监护人残疾学生:李嘉兴 王姗姗 王嘉欣
事实无人抚养:孟依晨
家人患重大疾病:冯嘉瑶
经济困难的单亲学生:王雪 闫静 孙慧轩 刘雨超
胡翊萱
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李佳妮
(9)新生小学(3人):
低保家庭学生:王麒萱
家人患重大疾病:赵帅
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周紫怡
(10)北道门小学(15人):
低保家庭学生:葛书钰 王晨硕 闫恩瑜 张琳航 鲁铭悦 刘润泽 马宸宇 葛书凡
父母残疾的学生:郭子骏 贾沛然
单亲家庭子女:李书晗 赵睿昕 赵睿智 翟宇轩
孤儿:纪缘圆
(11)开大附小(17人):
低保家庭学生:蔡梓琪 刘闫梦娇 马帅杰 蔡梓萱
监护人残疾学生:单冰冰 王冰冰 王冰洋 李梓豪
王紫晴 张心睿 宋沛萱
残疾学生:李航宇 申浩宇 李柯涵
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王珍学 梁珺泽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丁若雨
(12)牛庄学校(19人):
低保家庭学生:李昱飞 李紫萱 李春霖 杨家齐
周俊豪 孙梦豪 蒋雨凡
残疾学生: 乔思淼 王紫歌
家人患重大疾病:陈赞冰 陈柔冰
单亲、经济困难:周诗涵 周俊峰 王嘉宝 王艺橙
许辰宇 王志翔 梅浩铭
有两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胡玥茹
(13)梅庄小学(8人):
低保家庭学生:张琳隽、张聪、张瞳、沙梦洁
残疾学生:吴艺凡
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学生:马天启、李冰洁、王梓瑶
(14)大马圈小学(12人):
低保家庭人员:刘帅杰 刘世杰 刘王洋 朱文娟 王宏宇 杨奕博 刘永康
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李雅轩 李雅涵 高歌谣
高冰洁 高一凡
(15)刘庄小学(4人):
低保家庭学生:李文馨
监护人残疾学生:高天祥
家人患重大疾病:闫妙宇
家中有两名非义务教育学生:李佳欣
(16)西门大街小学(8人):
低保家庭学生:刘婧瑶 高菲 高阳
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班超 马晨萱 刘艾迪 刘浈倪
家人患重大疾病:李梦轩
(17)大辛庄小学(14人):
低保家庭学生:王婼莀 李卓越 焦迦勒 翟潇然
丁智豪 丁文欣 段思思
监护人残疾学生:王皓萱
家中两名及以上接受非义务教育:张心静
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张铭一
扶贫部门认定:李若轩 李皓轩 焦欣冉 丁亮亮
(18)郭楼小学(2人):
低保家庭学生:李佳辰
残疾学生:王竞涵
(19)老刘店小学(6人)
低保家庭学生:李紫熙 宋帅
残疾学生: 詹可
家人患重大疾病: 赵璐旭 赵冉冉
单亲、经济困难: 刘欣悦
(三)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1.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资助对象: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3.监护人残疾 4.低保家庭享受低保人员 5.特困供养学生6.事实无人抚养学生7.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8.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9.五保户 10.患艾滋病学生 1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 1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13.家中有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学生 1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15.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16.扶贫部门认定1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为伤亡的被监护人 18.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3)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自愿申请,社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
2.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每学期每生寄宿生活补助50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寄宿生活补助625元。
3.资助名单:
经过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名单如下(65人):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毛紫涵 李梦琦 毛欣琪 李禛 王香萍
低保家庭学生:裴超依 崔涵恩 丁淑涵 李佳欣
田雨涵 沙文静 张熔韬 刘嫚 孙甜 刘若涵 汪雨哲 丁静雯
马子琪 王雨彤 裴嘉稳 张涵 张伊婷 王兴赟 徐莹 杨亦菲 崔涵 孙晨昊 朱斌 孙梦雪 焦亚娟 王旭晴
监护人残疾学生:高世华 冯进科 高世豪 王英楠
李嘉乐 王子聪 孟文静
残疾学生:朱晓阳
事实无人抚养:裴天炜 翟一鸣
家人患重大疾病:于笑笑 杨凯旗 李京奥 闫奥宇
经济困难的单亲学生: 张朝阳 刘书彤 梅雨佳
雷世林 张文卓 裴澳添 王晨晨 王子阳 赵嘉豪
史梦琪 李冬奥
两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李锦胥 田思园
鲁世杰 王森 沙文豪 张爽 申梦真
扶贫部门认定:焦紫冉 丁月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25697601
龙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22066168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