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教〔2021〕11号
区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政策要求,依据上级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服务体系为原则,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以区为主的原则。龙亭区教体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各小学组织好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的普查工作,并按规定的服务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均应入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备案。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各中小学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积极推进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排查辖区内有无学生上“国学班”“读经班”“私塾”,我区将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结合往年工作情况,加强底数摸排,提前发布学位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柳园口中学入学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划片范围,实现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通过省级建立的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各学校要摸清学生底数,根据生源变化情况,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每所公办学校的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要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各小学将招生方案上报教文体局审核。招生工作开始前15日内,各招生小学在校门口及服务范围内的社区张贴招生公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适龄儿童及相关证件按时到学校报名登记。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市区及近郊8所小学升初中工作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余11所农村小学升初中工作由区教文体局组织,柳园口中学具体实施。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1.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区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和省教育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十个严禁”要求,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对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落实优质均衡政策。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3.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争抢生源、变相择校、重复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防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四、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办好农村儿童、少年家门口的学校,稳定乡村学校生源。要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有序扩大学位供给,积极推动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入学需求。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无大班额产生。
五、切实做好特殊群体教育关爱工作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在区教体局教育股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咨询。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区教体局依法依规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2.做好留守儿童就学。认真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入学需求;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各学校根据当地残联提供的数据,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辅读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优秀教师子女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六、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及早着手,制定科学有序、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是要建立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各中小学要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要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保证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各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接待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
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媒体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和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宣传学校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重点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引导家长树立“选取适合孩子和自身家庭情况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等理念。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辍学。
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区教体局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督机制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事件,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为官不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对于违反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1年秋季开学后,各中小学要对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一项严禁”纪律和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写出自查报告,于2021年9月5日前书面报送龙亭区教体局教育股。区教体局组织对所属中小学校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十个严禁”纪律和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区教体局纪检监察室:25697660
区教体局教育股:25697603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