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郊乡、柳园口乡,局属各中心:
为做好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开封市农业农村局 开封市财政局制订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7月1日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一、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
(一)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认真执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9号)和《开封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汴农计〔2019〕8号)规定,继续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按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方式,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稳定实施。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标准化录入表格衔接工作,具备条件的地区做好“一卡通”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接。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资金监管,逐步构建形成补贴大数据管理系统,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认真执行《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开财预〔2022〕34号)和《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实施方案》(开财预〔2022〕60号)有关要求,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工作流程,加快拨付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梳理资金拨付流程,建立定期调度制度,跟踪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做好执行分析,发放情况及时上报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一卡通”基础数据的维护与更新,及时向代发银行同步发送账户明细,确保补贴真正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对因基础信息有误而造成发放失败的,及时根据银行反馈数据更正信息,严禁以拨作支,在“一卡通”代发专户形成沉淀。
(三)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要求,着力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补短强弱、奖优罚劣,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油菜收获等专用机具。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或退出补贴范围,其中轮式拖拉机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20%以下。抓实抓细高价值、高补贴额度和累加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严禁将补贴额与机具价格直接挂钩,强化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依法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共同保障补贴资金需求,对支出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区,将纳入绩效评价并相应扣减下年度中央财政资金。认真落实补贴申请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限时办理规定,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聚焦蔬菜经济作物,推行种植品种、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和机械作业“五统一”,集成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建设祥符区蔬菜经济作物种植基地,建设成绿色高质高效样板田和品质提升基地。
(二)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利用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等平台载体,聚焦粮食稳产增产、大豆油料扩种、农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推动农业科技在县域层面转化应用。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动物防疫)员。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创建花生产业集群(祥符区)。通过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一是实施粮改饲。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通过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各地可根据当地养殖传统和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将有饲用需求的区域特色饲草品种纳入范围。二是实施良种补贴。在祥符区生猪大县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三是持续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支持建设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对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500个以上、奶牛标准化畜位300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补贴,示范引领集约化、智能化养殖水平提升。在祥符区养牛大县培育县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倍增,对符合条件的投保肉牛基础母牛给予适当补贴。实施苜蓿发展行动,支持苜蓿种植、收获、运输、加工、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提升,增强苜蓿等优质饲草料供给能力。支持奶牛(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升级改造。
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一是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社企对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着力加大对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和服务中心建设,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其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
(二)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
(三)稳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合理布局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在实施区域上,在祥符区国家级整县推进试点县及龙亭区进行实施。在建设内容上,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具体由主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在实施主体上,依托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在补助标准上,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在操作方式上,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各地利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实行建设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