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有效】龙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6-30
 

龙政〔2022〕11号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 号)规定和有关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处理结果的决定

政策解读:http://www.longting.gov.cn/portal/zfxxgk/fdzdgknr/zcjd/2022/06/7218.htm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20001    |    豫ICP备20003810号-1    |    公安备案号:41020202000027
主办单位: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2786565       网站地图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2-02 14: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