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9〕21号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清理规范5项和保留4项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破除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区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区政府决定保留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