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2019〕1号
龙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月11日
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加快建设实力龙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健全“综合协调、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协同部门。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所需资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认知度、参与率。
2.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合理确定分类方法,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具体方案,做到一体谋划,全程分类。统筹城区、村居一体化发展,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3.坚持完善机制、创新发展。科学编制分类处理专项规划,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根据我市新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区城管局要制定《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方案》《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办法》,龙亭环保分局要制定《龙亭区有害生活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区教文体局要制定《龙亭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住建局要制定《龙亭区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旅游产业管理中心要制定《龙亭区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卫计委要制定《龙亭区卫生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区工信委要制定《龙亭区工业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区市场发展中心要制定《龙亭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制定《龙亭区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2020年前,在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银行、交通、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点、休闲场所、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工商企业。
1.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应尽快建设完善或落实区域外处置点、处置企业。
2.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收运处置。由专业队伍收集,并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指定专业处理厂(场)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费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自行运送,或者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
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设置容器、定点投放,按现有收转运渠道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
三、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城乡社区、行政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范围。
(一)实施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根据所选试点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按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单独投放的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或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
(二)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鼓励两乡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运输、区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统筹有机易腐垃圾(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布点、规模、辐射区域,科学选择处理模式与技术,实施就地生态处理。可回收垃圾由乡废旧物资回收点或相关企业定期定点回收。其他垃圾纳入“村收集、乡运输、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的垃圾产生量。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置、净菜进城试点,促进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探索运用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破碎技术,实施就地林木堆肥和利用处置。
(二)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加快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增配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段、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三)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四)强化示范带动。两乡、办事处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积极提供简便易行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具。居民社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配备督导员的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和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试点。
五、建立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区长张正濠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何俊岭、副区长刘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高小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由城管、住建、发改、环保、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分工负责推进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区人民政府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健全制度政策。按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制度。区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经费,在财政上予以支持,确保实施分类后的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给予奖补。
(三)创新体制机制。一是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委托市场服务的可行性。二是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交投、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四是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五是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等部门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考核监督。各乡、办事处,各部门应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考核内容。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生态建设考核,纳入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有力、绩效明显、分类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要予以通报。
(五)动员社会参与。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浓厚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提升宣传引导效能。
附件:1.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印发
附件1
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任务分解 |
1 |
区城管局 |
全区生活垃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督查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
2 |
区文化馆 |
负责督导全区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工作。 |
3 |
区文明办 |
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内容,对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测评中予以扣分;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督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落实开封市文明公约,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
4 |
区发改委 |
负责与垃圾分类相关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规划编制,积极争取国家垃圾分类建设资金。 |
5 |
区卫计委
(区爱卫办) |
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防止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情况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 |
6 |
区教文体局 |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批次完成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在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
7 |
区工信委 |
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8 |
区民政局
|
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 |
9 |
区财政局 |
负责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 |
10 |
龙亭环保分局 |
负责制定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管理规范,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 |
11 |
区住建局 |
督促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督导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专业车辆停车场建设的规划、选址。 |
序号 |
责任单位 |
任务分解 |
12 |
区交通办 |
负责汽车站、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场所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
13 |
区商务局 |
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指导督促家政公司开展保姆的生活垃圾知识培训。 |
14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负责推进、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 |
15 |
区人社局 |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
16 |
区食品药品监
管局 |
负责依法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
17 |
区旅游产业管理中心 |
监督指导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管理评优评佳内容。 |
18 |
区市场发展中心 |
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提倡“净菜上市”。 |
19 |
团区委 |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并组织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组织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宣传、劝导、监督。 |
20 |
区妇联 |
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活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
21 |
党政机关 |
按照职能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
22 |
各乡、办事处 |
负责辖区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尤其是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有序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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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龙亭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正濠 区 长
副组长:何俊岭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伟副区长
成员:赵泉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孙志刚 区委区政府督察局局长
杨永利 区法制办主任
高小勇 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长
卓继伟 区人社局局长
孔利光 区环卫局局长
胡慧英 区发改委主任
王 燕 区文明办主任科员
王忠于 区卫计委主任
谢 英 区教文体局局长
马强国 区财政局局长
张亚东 区住建局局长
祁 峰 区商务局局长
刘 军 区工信委主任
郭士军 区民政局局长
王小夙 区食药监局局长
侯显艳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七级职员
孟 锋 区旅游产业管理中心主任
李 森 区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高 昂 团区委书记
尹艳丽 区妇联主席
马 印 区交通办主任
常 胜 区文化馆馆长
李祥然 龙亭国土分局局长
高 飞 龙亭环保分局局长
孙晓勇 午朝门办事处主任
马 辉 大兴办事处主任
谷 华 北道门办事处主任
班书磊 北书店办事处主任
闫刚良 北郊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建华 柳园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区城管局局长高小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卫局局长孔利光兼任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龙亭环保分局、区文化馆,各乡、办事处各出一名分管副职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