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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亭区打击非法行医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2-12
 
龙政〔2017〕20号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龙亭区打击非法行医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8月9日
龙亭区打击非法行医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建立龙亭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
一、工作目标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开展综合整治,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推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走向长期化、规范化,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内容
1.查处无证非法行医诊所;
2.查处无证街头游医;
3.查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店坐堂行医”;
4.查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核准擅自开展的“义诊”;
5.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
6.查处在职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行为。
三、职责分工
区政府成立龙亭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唐惠敏 副区长
副组长:王忠于 区卫计委主任
成 员:王小夙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卫 午朝门派出所副所长
李林琼 柳园口派出所副所长
田景兰 专职检委会委员
周慧君 区卫计委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周慧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红任办公室副主任。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区领导小组
1.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2.完善打击非法医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各项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掌握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向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建议;
3.负责起草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
4.组织对全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总结。
(三)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区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完成执行工作;加大对非法行医案件的刑事审判力度。
2.区检察院: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3.区卫计委: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非法行医活动;负责按法定程序对非法行医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收缴物品、取缔等;主动牵头涉及“二禁止”案件的打击处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对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及时处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案件;负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查处举报事项和反馈信息;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4.柳园口派出所、午朝门派出所: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涉嫌非法行医罪等相关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对暂住人口管理和租赁房屋管理,查处出租房屋进行各种非法行医活动的出租人;负责查验非法行医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负责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拒绝或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职能部门对非法行医当事人的住所和非法行医活动场所进行检查,维护打击非法行医现场执法秩序。
5.区食药监局: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长效管理工作; 负责调查非法行医黑诊所的药品来源,查处假药、劣药;负责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鉴定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配合工作。
四、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原则上每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交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信息,沟通衔接配合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共同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计划。如遇重大事件、紧急情况或者需要联合部署重要工作,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进行信息通报,全面了解非法行医信息,掌握非法行医动态,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或重大事件,各部门间应及时沟通、交流、反馈。
(三)建立联合整治机制。由乡、办事处牵头,联合各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无证行医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次数根据辖区内无证行医活动情况而定。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参与并形成打击合力。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卫计部门牵头,联合公安、食药、法院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遇到疑难或重大案件,应成立专项办案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联合办公,对疑难或重大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协同作战。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有大局意识,主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防止出现互相推诿、消极执法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得力。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力量,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严打格局,让非法行医点无处藏身,以强大的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在行政执法中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符合移送条件和标准的非法行医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建立依法治理、依法打击、依法取缔、依法规范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三)建章立制,加强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予以曝光,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进行追踪报道,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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