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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亭区2017-2018年燃煤散烧攻坚行动工作细则的通知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2-12
 
龙政〔2017〕34号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龙亭区2017-2018年燃煤散烧攻坚行动工作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3日

龙亭区2017-2018年燃煤散烧攻坚行动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汴政〔2017〕58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集中行动方案》(汴政〔2017〕5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我区燃煤散烧治理力度,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成效,特制定《龙亭区2017-2018年燃煤散烧攻坚行动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分包
加强对燃煤散烧工作的领导,对燃煤散烧治理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办事处)、社区党政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责任,建立责任可追溯制度。确定各级、各个领导分包的具体区域、路段,分包领导负责分包区域、路段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推进落实,要深入分包区域、路段亲自指挥、亲自协调、亲自推进,确保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细化任务,夯实责任
《工作细则》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一一落实到了各乡(办事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项工作要制定精细化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办事处和具体工作人员,制作工作台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台账数字准确统一。各乡(办事处)、有关部门按照区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做好本辖区的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利用现有行政手段,严格执法,要加强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施治,坚决打赢全区散煤禁燃治理攻坚战。
三、狠抓重点,严防死守
尽管燃煤散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距离总体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冬季即将来临,要对燃煤散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从源头控制、流通、使用监管等环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查遗补缺。工作中要高度重视道路的散煤运输卡点控源工作。《工作细则》按照全区道路运煤车辆通过数量的多少,实行散煤运输道路三级管控:运煤车辆通过道路为复兴大道与开柳路交叉口三级管控运煤通道 (详情见《工作细则》)。柳园口派出所要切实做好运煤通道及卡点管控工作,要结合本辖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在运煤通道下路通行口科学布设限高架或监控设施,沿途要设置固定宣传牌,卡点处要在明显位置设置燃煤散烧治理警示标识。卡点值守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过往运煤车辆严格盘查,对违法运煤车辆移交环保、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杜绝非法运输车辆进入我区辖区。
四、严格督导,强化问责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散烧办围绕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真正将压力传导到各乡、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确保燃煤散烧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以及相关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约谈各乡、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并提出量化问责建议,强化责任落实,全力完成我区全域散煤禁燃各项目标任务。对未能完成终期燃煤散烧各项工作任务的部门,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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