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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2-12
 

龙政〔2017〕39号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7年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6日

2017年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任务依然繁重。为全面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五年行动计划要求,以“农村畅通、环境净化、乡村绿化、村庄亮化、农村文化”五项工程建设为重点,狠抓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大力推进“通、净、绿、亮、文”五项工程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所有行政村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区属两乡达到农村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工作,带动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占行政村15%和7%年度比例建成一批达标村、示范村,连线连片集中显现;打造美丽宜居村镇、美丽乡村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长效保洁机制。2018年6月底前,全区村庄要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按照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以不低于农村人口2‰的比例配备保洁员,落实保洁工作经费,明确保洁项目、范围、标准等保洁要求。健全农村卫生保洁运行维护制度。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与村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农村卫生保洁服务。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
(二)持续推进创建达标村、示范村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我区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选点、串线、连片、扩面”的发展思路,整体推进。2018年推进创建达标村、示范村年度分别达到15%和7%以上,累计达标村、示范村达到45%和20%以上。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133”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对已经建成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带持续做好完善提升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确保建设成效的可持续性。实行达标村、示范村创建的动态管理。做好国家级“保障基本示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辖区垃圾治理方案,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6月底前,我区全面完成小型堆放点的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排查任务;年底前,区属两乡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开展创建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四)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工作;选择部分乡村开展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工作,因地制宜确定污水处理模式,示范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系统。县城和城镇周边的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集中处理,居住分散的村庄采取适宜当地发展的处理模式进行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
(五)继续开展重点时段环境整治。积极推动我区开展“三夏”、“三秋”、“冬季”等期间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清除村庄坑塘垃圾、农村河道垃圾,清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等堆放物,全面净化村庄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长期、系统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成立龙亭区改善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工作,建立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搞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年终考评。
强化各乡政府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理顺工作推进机制,保持上下工作对接顺畅。各乡要明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工作主管部门,围绕各自任务目标,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区住建局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工作和搞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核年终考评;区委农办负责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全区农村工作年度计划;区城管局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建立农村可回收垃圾收集点;区文明办负责抓好农村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区发改委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预算内投资项目;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资;龙亭国土分局负责抓好农村土地整治;龙亭环保分局负责督导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柳园口派出所负责打击垃圾、污水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动;区市场发展中心负责乡镇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属地乡政府负责协调市供电公司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区农林牧机局负责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公路两旁绿化、田间林网绿化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引导畜禽养殖户退出家庭庭院、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抓好高速公路两侧和出入口的垃圾清扫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农村河道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区爱卫办负责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技术指导,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
各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区、乡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保洁人员工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所需资金,使用好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18年,区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乡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建立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积极将各类涉农项目工程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倾斜。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保洁、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主体,要健全完善村委公开和农村公共服务“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按照“村内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引导群众适当缴纳卫生保洁费用,鼓励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共同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五)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制定下发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工作激励机制,调动各级政府工作积极性。研究出台垃圾、污水和秸秆处理办法,支持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充分调动基层供销社、废品收购个体和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垃圾分拣中心和回收站点建设,建立完善“上连县、下通村”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现垃圾分类、废品回收和秸秆生物质综合利用的常态化、链条化、规模化。
(六)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科学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效能问责。制定督查考评细则,实施“周小结、月通报、季督查、年考评”的动态化督查督导,通过开展评比、随机暗访、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考核,督导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通报,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乡、村进行表彰奖励;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施问责。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监督岗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附件:1.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俊岭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 晋 副区长
副 组 长:刘 伟 副区长
成 员:孙志刚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局长
唐志军 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胡慧英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强国 区财政局局长
高小勇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艳 区文明主任科员
李 森 区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张亚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岚 区农林牧机局局长
李祥然 龙亭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杨 骏 龙亭环境保护分局局长
杨国瑞 柳园口派出所所长
周慧君 区爱卫办主任
闫刚良 北郊乡乡长
张建华 柳园口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工作,搞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年终考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张亚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副局长陈宏伟、区住建局副局长范磊、区委农办郇培亭、区城管局副局长陈攀任副主任。

附件2:

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区直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决定建立龙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对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指导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区住建局、区委农办、区城管局、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龙亭国土分局、龙亭环保分局、区农林牧机局、柳园口派出所、区爱卫办、区市场发展中心、柳园口乡人民政府、北郊乡人民政府、区委区政府督查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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