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6年龙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责,逐条比对、科学研究,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龙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计划》要求,全面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现就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订如下分解细化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大力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运行等政务的公开;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信息;同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相关信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审批流程图等,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国土资源、等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龙亭工商分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通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午朝门派出所、柳园口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区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按照省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做好我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两改一建”、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区财政局、龙亭区国税局、龙亭区地税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我区财政监管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乡党委、政府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必要时,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接受社会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过程公开,提高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区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定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与公开内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等情况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违规等信息,分配房源信息,有关政策法规,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区征收办、区住房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推进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龙亭环保分局牵头,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卫生计生委落实)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我区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对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教文体局牵头落实)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动决策法定程序,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各乡、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带头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乡、办事处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负责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巩固和深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两乡和有关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让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不跑偏”。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乡、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对涉及本区域、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问题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统筹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上级及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各乡、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完成政务信息公开意见及公开要点细化方案工作,加快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务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切实把好政府信息的定性关、审查关和公开关。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要随时对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适时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提高公务员队伍特别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并保持相对稳定。政务公开工作尚未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年内应予纳入,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2016年龙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