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21日
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环境监管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 〔2015〕10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
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全区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全区建立区、乡办事处、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党委政府统揽、部门分工协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
三、网格划分
开封市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主要划分依据,将我市环保监管网格划分为市、县(区)、乡、社区四级网格,做到监管网格之间无缝对
接、不留死角,注重生态保护区和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
(一)一级网格。开封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二)二级网格。开封市龙亭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
(三)三级网格。柳园口乡、北郊乡、大兴办事处、北道门办事处、北书店办事处、午朝门办事处建立三级网格。
(四)四级网格。各社区建立四级网格。
四、网格监管及职责
环境监管网格按照“本级监管,上级督察”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责。环境监管执法中政府承担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网格环境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环保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具体工作,为政府做好参谋和助手。逐步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工作机制,营造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局面。
四级网格监管职责、负责人及责任等由二级、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划定。
(一)第一责任人及其职责
二、三级第一责任人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四级网格第一责任人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二)主要责任人及职责
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上级网格主要责任人对监
督网格的监督督察工作负总责,部门领导协助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网格的监督督察工作,相应部门对网格监督督察承担责任。
(三)直接责任人及职责
1.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及职责。龙亭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
2.三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及职责。各乡、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
(四)网格监管员及职责
网格监管员结合工作实际一般由环境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四级网格由网格第一责任人指定人员担任。负责对网格内的污染源进行检查,参与网格内的重大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督促网格内环境监察工作的落实。
(五)网格联络员及职责
网格联络员由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由网格第一责任人指定人员担任。网格联络员负责落实本网格具体环保措施,指导、管理、督促网格管理人员开展环保网格化管理,构建网格之间的沟通平台,协调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收集汇总本区域网格化环境管理信息,会同本级网格监管员开展环保巡查和检查。
五、网格运行机制
(一)巡查。网格监管人员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向上级网格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二)查处。网格监管人员对属于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要求依法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跨网格的环境违法行为,需由上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协调查处。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监督。上级网格负责对下级网格进行监督督察。
(五)考核。各级网格每年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龙亭环保分局:负责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开展区属企业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和协调解决行政区域间、流
域间的环境污染纠纷和重大环境问题;督促指导环境信访的处理。对下级环保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开展督查巡查,对全区环境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规范执法行为等情况开展环境监察稽查。
2.区发改委: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配合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检查。
3.区工信委:制定并实施落后生产能力关闭淘汰计划,督促各县区予以关闭淘汰,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4.区国土办: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
5.龙亭区工商分局:对政府责令关闭、停产停业的市场主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予以吊销(暂扣)执照。
6.区安监局:配合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安评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府责令关闭、关停拆除企业依法及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协助环保部门处理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7.区各公安分局:及时受理查处环保部门移送的环境违法案件;对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人,依法予以查处;做好机动车定期淘汰工作。
8.区督察局:对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
究责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重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行联合督办。
9.区农办: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指导、督促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减少面源污染;做好秸秆的综合利用;协助市环保部门查处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鉴定农业污染事故或疑似污染事故中农作物的损失。
水利 :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水事纠纷。加强对河道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区畜牧局: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完善污染无害化处理设施;督导现有养殖企业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消除环境污染;组织搬迁禁养区内养殖企业。
10.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城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管,组织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管理6个百分之百。在规划编制评审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区域环境质量,合理规划布局。
11.区卫计委: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行业管理;依据法定职责,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医疗
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管工作,督促涉辐射源单位按期领取《辐射安
全许可证》,防止辐射事故发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12.区城管理局: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因“滴、漏、洒”行为污染城市道路的查处;加强主次干道及背街洒水的次数。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整治露天烧烤、取缔产生污染占道经营的行为,推动餐厨油烟、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13.区财政局:负责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各级网格人员的培训、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及环境应急等工作经费保障。
区有关部门、各乡、办事处、各社区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作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直接责任人,根据职责完成网格内环境监管和督导工作,参加市、区政府组织的日常检查和例会。区各乡、办事处将本辖区内各村、社区的三级网格的负责人及电话,于2016年3月30日前报龙亭环保分局。
(二)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 〔2015〕10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龙亭区各级环保工作机构,足额配备各乡、办事处专(兼)
职环保工作人员,配备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保检查用车;加强各乡、办事处专(兼)职环保员、三级网格专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切实提高环保监管能力。保障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资金需求,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运转顺畅、发挥实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环境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为召集人,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环境执法监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研究解决跨行业、跨部门环境污染监管工作;通报各成员单位环境监管中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考核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运行,二级、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乡、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在环境执法监管中,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及各乡、办事处等有关部门通报环境监管网格运行情况,环境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区直相关部门要向区督查局、公安、环保部门通报全区环境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立项、建设规划许可、企业注册登记、土地审批、水利许可等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二级环境监管网格存在的问题,需要区级网格解决和督办的问题。三是建立联动协作制度。加强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环保部门的衔接配合,及时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展和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工商、农林牧机、卫生计生、规划国土等具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按本部门的职责查处,并及时向同级政府通报。
(四)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考核奖惩
区有关部门、各乡、办事处要根据年度环保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政府将对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绩效实施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划分网格、落实人员、明确任务、保障措施等体系建设指标和环境质量、环境违法率、环境信访数量、监管成效指标,分类考核主管领导、部门领导、责任人,对网格监管成效好的予以奖励,对网格监管差的批评和处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对环境监管网格内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环保工作滞后,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五)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
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岗位职责,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和详细信息,对监管网格和监管人员信息变更进行动态管理,发生重大调整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应定期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市环保部门,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
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附件:1.开封市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表
2.开封市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开封市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直接责任人名单
附件1:
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表
序号 |
网格级别 |
所在乡镇 |
网格地理范围 |
第一责任人 |
主要责任人 |
直接责任人 |
联络员 |
1 |
三 |
北郊乡 |
北郊乡辖区 |
乡长 |
副乡长
孙大鹏 |
田化生 |
田化生 |
2 |
三 |
柳圆口乡 |
柳圆口乡辖区 |
乡长 |
副乡长
张绍钦 |
史文军 |
史文军 |
3 |
三 |
北书店办事处 |
北书店辖区 |
主任 |
副科级干部
翟俊杰 |
翟俊杰 |
翟俊杰 |
4 |
三 |
大兴办事处 |
大兴办事处
辖区 |
主任 |
副主任
孔利光 |
孔利光 |
孔利光 |
5 |
三 |
午朝门办事处 |
午朝门辖区 |
主任 |
副主任
何军利 |
何军利 |
何军利 |
6 |
三 |
北道门办事处 |
北道门辖区 |
主任 |
副主任
辛强 |
杜广耀 |
杜广耀 |
7 |
四 |
北关街社区 |
北关街辖区 |
主任 |
李洋 |
李洋 |
李洋 |
8 |
四 |
孙李唐社区 |
孙李唐辖区 |
主任 |
刘新房 |
刘新房 |
刘新房 |
9 |
四 |
王口舌社区 |
王口舌辖区 |
主任 |
郭滨 |
郭滨 |
郭滨 |
10 |
四 |
小李庄社区 |
小李庄辖区 |
主任 |
张军海 |
张军海 |
张军海 |
11 |
四 |
王坟社区 |
王坟辖区 |
主任 |
董保艳 |
董保艳 |
董保艳 |
12 |
四 |
私访院社区 |
私访院辖区 |
主任 |
李春凤 |
李春凤 |
李春凤 |
13 |
四 |
范庄社区 |
范庄辖区 |
主任 |
陈凤云 |
陈凤云 |
陈凤云 |
14 |
四 |
巴屯社区 |
巴屯辖区 |
主任 |
焦三景 |
焦三景 |
焦三景 |
15 |
四 |
辛庄社区 |
辛庄辖区 |
主任 |
智延亭 |
智延亭 |
智延亭 |
16 |
四 |
仁和屯社区 |
仁和屯辖区 |
主任 |
王雪成 |
王雪成 |
王雪成 |
17 |
四 |
石砦社区 |
石砦辖区 |
主任 |
张瑞强 |
张瑞强 |
张瑞强 |
18 |
四 |
铁牛社区 |
铁牛辖区 |
主任 |
张雪伟 |
张雪伟 |
张雪伟 |
18 |
四 |
兴隆屯 |
兴隆屯 |
主任 |
王俊领 |
王俊领 |
王俊领 |
19 |
四 |
宁陵屯 |
宁陵屯 |
主任 |
庞彦伟 |
庞彦伟 |
庞彦伟 |
20 |
四 |
郭楼社区 |
郭楼辖区 |
主任 |
刘贵林 |
刘贵林 |
刘贵林 |
21 |
四 |
东官庄 |
东官庄 |
主任 |
葛国强 |
葛国强 |
葛国强 |
22 |
四 |
西官庄 |
西官庄 |
主任 |
葛建岭 |
葛建岭 |
葛建岭 |
22 |
四 |
南官庄 |
南官庄 |
主任 |
王卫刚 |
王卫刚 |
王卫刚 |
23 |
四 |
双屯社区 |
双屯社辖区 |
主任 |
张静萍 |
张静萍 |
张静萍 |
24 |
四 |
大北岗 |
大北岗 |
主任 |
张建国 |
张建国 |
张建国 |
25 |
四 |
杨树底 |
杨树底 |
主任 |
马富林 |
马富林 |
马富林 |
26 |
四 |
仁和社区 |
仁和辖区 |
主任 |
张强 |
张强 |
张强 |
27 |
四 |
大宏社区 |
大宏辖区 |
主任 |
李伟 |
李伟 |
李伟 |
28 |
四 |
利民社区 |
利民辖区 |
主任 |
王卉 |
王卉 |
王卉 |
29 |
四 |
龙腾社区 |
龙腾辖区 |
主任 |
李朝辉 |
李朝辉 |
李朝辉 |
30 |
四 |
星云社区 |
星云辖区 |
主任 |
王惠丽 |
王惠丽 |
王惠丽 |
31 |
四 |
龙翔社区 |
龙翔辖区 |
主任 |
王志英 |
王志英 |
王志英 |
32 |
四 |
牛庄社区 |
牛庄辖区 |
主任 |
王闯 |
王闯 |
王闯 |
33 |
四 |
南菜园 |
南菜园 |
主任 |
孟红军 |
孟红军 |
孟红军 |
34 |
四 |
谢庄社区 |
谢庄辖区 |
主任 |
郑东洋 |
郑东洋 |
郑东洋 |
35 |
四 |
刘店社区 |
刘店辖区 |
主任 |
李文田 |
李文田 |
李文田 |
36 |
四 |
刘庄社区 |
刘庄辖区 |
主任 |
王利 |
王利 |
王利 |
37 |
四 |
半堤 |
半堤 |
主任 |
李留成 |
李留成 |
李留成 |
38 |
四 |
小马圈 |
小马圈 |
主任 |
王东东 |
王东东 |
王东东 |
39 |
四 |
孔堂 |
孔堂 |
主任 |
李战胜 |
李战胜 |
李战胜 |
40 |
四 |
柳园 |
柳园 |
主任 |
高杰 |
高杰 |
高杰 |
41 |
四 |
朱场 |
朱场 |
主任 |
朱信昌 |
朱信昌 |
朱信昌 |
42 |
四 |
丁庄集 |
丁庄集 |
主任 |
谭小强 |
谭小强 |
谭小强 |
43 |
四 |
陶庄 |
陶庄 |
主任 |
边小龙 |
边小龙 |
边小龙 |
44 |
四 |
大马圈 |
大马圈 |
主任 |
张兴旺 |
张兴旺 |
张兴旺 |
45 |
四 |
张庄 |
张庄 |
主任 |
沙志付 |
沙志付 |
沙志付 |
46 |
四 |
梅庄 |
梅庄 |
主任 |
宋文德 |
宋文德 |
宋文德 |
47 |
四 |
轩楼 |
轩楼 |
主任 |
李玉勇 |
李玉勇 |
李玉勇 |
48 |
四 |
和尚庄 |
和尚庄 |
主任 |
孙会军 |
孙会军 |
孙会军 |
49 |
四 |
老君唐 |
老君唐 |
主任 |
闫建国 |
闫建国 |
闫建国 |
50 |
四 |
大李庄 |
大李庄 |
主任 |
张松 |
张松 |
张松 |
51 |
四 |
小李庄 |
小李庄 |
主任 |
李小明 |
李小明 |
李小明 |
52 |
四 |
王周庄 |
王周庄 |
主任 |
李金山 |
李金山 |
李金山 |
53 |
四 |
三道堤 |
三道堤 |
主任 |
潘宪章 |
潘宪章 |
潘宪章 |
54 |
四 |
辛新 |
辛新 |
主任 |
李杰 |
李杰 |
李杰 |
55 |
四 |
辛宏 |
辛宏 |
主任 |
李永田 |
李永田 |
李永田 |
56 |
四 |
县街社区 |
县街辖区 |
主任 |
徐秋红 |
徐秋红 |
徐秋红 |
57 |
四 |
南京巷社区 |
南京巷辖区 |
主任 |
王雪梅 |
王雪梅 |
王雪梅 |
58 |
四 |
大兴社区 |
大兴辖区 |
主任 |
张淑娟 |
张淑娟 |
张淑娟 |
59 |
四 |
西门社区 |
西门辖区 |
主任 |
董亚莉 |
董亚莉 |
董亚莉 |
60 |
四 |
文昌社区 |
文昌辖区 |
主任 |
张秋玲 |
张秋玲 |
张秋玲 |
61 |
四 |
午朝门社区 |
午朝门辖区 |
主任 |
李香玲 |
李香玲 |
李香玲 |
62 |
四 |
北道门 |
北道门 |
主任 |
孙清华 |
孙清华 |
孙清华 |
63 |
四 |
里城社区 |
里城辖区 |
主任 |
陈晓霞 |
陈晓霞 |
陈晓霞 |
附件2:
开封市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邵爱香区长
副组长:路国强区政府副县级干部
杨骏龙亭环保分局局长
孟 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孙晓勇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局长
刘晓晖区发改委主任
翟英区工信委主任
关文强区农林牧机局局长
高小勇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小飞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惠林区安监局局长
王忠于区卫计委主任
张帮力区住建局局长
王建国区规划国土办主任
桂国红区工商局局长
陈 非 午朝门派出所治安大队长
缑红坤 柳园口派出所治安大队长
杨陆军龙亭环保分局副局长
王风来大兴办事处主任
高鹏北书店街办事处主任
孙志刚北道门办事处主任
卓继伟午朝门办事处主任
王晋北郊乡党委书记
赵三洪柳园口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陆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和监督考核任务。
附件3:
开封市龙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成员单位直接责任人名单
姓 名 |
职 务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杨陆军 |
副局长 |
龙亭环保分局 |
13608607595 |
孙宏杰 |
副局长 |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
13937808777 |
尤 宾 |
副主任 |
区发改委 |
13803786883 |
刘 军 |
副主任 |
区工信委 |
13949402058 |
任 桦 |
副主任 |
区国土规划办 |
13723208808 |
于洪飞 |
副局长 |
龙亭工商分局 |
13693789000 |
张 岚 |
副局长 |
区农林牧机局 |
13937811601 |
高小勇 |
副局长 |
区城市管理局 |
13903789095 |
王小飞 |
副局长 |
区财政局 |
13513787000 |
刘惠林 |
局长 |
区安监局 |
13937866619 |
吴玉峰 |
副主任 |
区卫计委 |
13937820139 |
杨保国 |
副局长 |
区住建局 |
1384912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