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2016〕3号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
为指导我区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能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特制定《开封市龙亭区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3月10日
开封市龙亭区2016—2020年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开封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龙亭区位于开封市中北部,辖两个乡、四个街道办事处,60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91.51平方千米,总人口16.6万人。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备
截止2015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1个,其中辖区省、市级医疗机构3个(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封市中心医院、开封市第六人民医院),乡卫生院2个,服务中心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民营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个体诊所16个,村卫生室44个。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区医疗资源丰富,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资源(病床
16.7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48张。执业(助理)医师1.93人、护士3.13人,医护比例1:1.63,基层卫生人员数1.2人。与国家规划指标相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每千常住人口病房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3.14人,医护比例1:1.25,基层卫生人员数3.5人),我区总体医疗资源处于饱和状态,但是,我区的医疗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缺乏,无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基层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少,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
三、医疗卫生资源整合配置规划的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
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设置规划
(一)区妇幼保健院设置规划
十三五期间,拟规划设置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区龙亭区妇幼保健院(设置详见下表)
龙亭区妇幼保健院规划设置表
所在区域 |
所在位置 |
单位名称(暂用名) |
服务人口 (万人)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现状 |
东京大道以北 |
开柳路以东 |
龙亭区妇幼保健院 |
16.6 |
2000 |
规划 |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应以政府举办为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设置。在中心设置能力不足时,适当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将依据现有社区的行政区划,本着每个社区设置一个卫生服务站的原则,随着旧城改造、
迁村并居等人口变化情况酌情调整设置。
(三)乡卫生院的设置
我区所辖两个乡,已能满足辖区内群众的一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乡卫生院。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对服务半径较大,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村卫生室。按照要求每个农村新型社区可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归乡卫生院直接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新型社区所覆盖的行政村卫生室调剂解决。
(五)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
加强社会办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协调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的综合或专科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为社会办医院预留空间。
(六)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
个体诊所主要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随着城乡一体化人口的增加,有计划宏观调控个体诊所的发展,逐步实行市场调节管理方式,原则上个体诊所门诊部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每3000-5000左右居住人口设置一个诊所(中医、西医、中
西医结合、口腔等)。撤村并居的村卫生所,符合条件的可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个体诊所,也可设农村个体诊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负责组织本规划编制,对现有不符合《开封市龙亭区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实行必要的并、转、分、停,调整医疗机构的规模、结构和功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符合规划目标的区域性医疗服务新体系,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
发展改革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土地部门对医疗机构建设用地要予以保证;住建、环保等部门对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要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并确保资金对重点领域的投向,实行向农村倾斜的政策,缩小城乡间的差距。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
1.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依据《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生和乡村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并向区卫计委申请注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严禁非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2.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区卫生监督部门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活动,对违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健全医疗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坚持打击无
证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3. 聘请市级医疗专家不定期进行巡回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