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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8-31
 
龙政办〔2015〕34号

区直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此方案制定各单位工作方案,确保“三查三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5年8月17日
关于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
发展措施落实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5〕119号)和龙亭区《关于在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一学两争三优”活动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龙办〔2015〕6号)的通知精神,认真排查各部门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部署要求的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基本思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计划安排,将“三查三保”活动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全过程,统筹推动,相互促进,认真排查破解改革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制约改革发展的障碍难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为加快龙亭区经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推动深化作风建设与做好各项工作互促共进,力争提高龙亭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认真查摆“不严不实”的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推诿塞责、庸政懒政、渎职懈怠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增强稳增长、保态势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增强千部履职尽责的意识。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分领域、分系统深入查找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障碍,集中解决一批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难题,集中推动一批重太基础性工程,集中落实一批条件成熟、近期能见效的产业项目和关键措施,做到既稳增长、保当前,又打基础、保态势。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落实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自查相结合,建立长效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责任分工
为深入开展好、落实好“三查三保”工作,结合区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排查解决经济发展方面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2015年重点改革事项,特别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完善特色商业区管理体制、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重点改革任务,查结合实际提出的具体措施以及按时间节点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为稳增长创造环境条件。
1.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责任单位:区委编办)
2.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龙亭工商分局)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责任单位:区工信委)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5.完善特色商业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6.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7.深化农村改革。(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规划国土办、区农林牧机局)
8.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发展中心)
9.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
10.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1.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排查化解经济持续下行风险。查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30条和其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金融服务双计划工作方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等重点政策落实情况;围绕抓培育、扩增量、上项目、建平台、优环境、保民生,重点查“329”工程重点项目、市、区领导分包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六项机制”、公布“四张清单”、绘制“两图”、编制“两网”、“两改一建”、首批签约PPP项目、十大重点文化项目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切实防范经济运行滑出底线可能产生的关问题。(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查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30条和其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千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金融服务双计划工作方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等重点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府金融办)
2.“329”工程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六项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3.公布“四张清单”、绘制“两图”、编制“两网”。(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4.“两改一建”。(责任单位:区征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百、千”亿产业集群培育。(责任单位:区工信委)
6.众创空间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7.首批签约PPP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8.十大重点文化项目。(责任单位:区文产办)
(三)排查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坚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例会制度,认真落实《开封市非法集资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自上而下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隐患排查预警。查融资担保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已获得许可证的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紧盯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对早期发现、尚有还款能力、通过积极处置能够挽回群众损失的,采取自查自纠、防止新增、清退集资等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对涉嫌集资诈骗、肆意挥霍的非法集资活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资产、稳控人员,抓紧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认清非法集资真相,自觉抵制非法高息诱惑。(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工信委)
1.坚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例会制度,认真落实《龙亭区非法集资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自上而下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隐患排查预警。查融资担保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已获得许可证的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工商局、区工信委)
2.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对早期发现、
尚有还款能力、通过积极处置能够挽回群众损失的,采取自查自纠、防止新增、清退集资等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对涉嫌集资诈骗、肆意挥霍的非法集资活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资产、稳控人员,抓紧立案侦查,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午朝门派出所、柳园口派出所)
3.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认清非法集资真相,自觉抵制非法高息诱惑。紧盯非法集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四)排查化解因难行业和企业经营风险。查服务企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分包、现场办公、“一企一策”等制度落实情况,分行业、分企业排查问题,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四项对接”(银企对接、产销对接、用工对接、产学研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尤其要搞好产销对接,资金融通等服务,防止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大规模裁员现象。查涉企收费部门、单位和机构强制企业购买指定服务和设各情况,停止一切不必要的涉企评比达标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区工信委)
1.查服务企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分包、现场办公、“一企一策”等制度落实情况,分行业、分企业排查问题,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四项对接”(银企对接、产销对接、用工对接、产学研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府金融办)
2.查涉企收费部门、单位和机构强制企业购买指定服务和设各情况,停止一切不必要的涉企评比达标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排查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经营风险。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格问题,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资质从事违法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其它涉嫌欺诈等问题,纠正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1.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格问题,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资质从事违法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其它涉嫌欺诈等问题,纠正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龙亭工商分局、龙亭质监分局)
2.成立龙亭区企业投诉中心,出台《龙亭区企业投诉管理办法》,受理企业在行政审批、经营环境等方面的投诉,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长专线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排查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加强对部分重点产业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检测预警、协调处置,防止因银行抽贷、断贷引发企业停产、破产,防止因企业大面积违约还款而出现传导性、群发性区域风险,造成金融机构集中收贷的连锁反应。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提升银企互信水平。.对非正常抽贷、压贷、断贷的银行,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严肃追责;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依法依规惩处打击9最大限度维护金融债权。(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工信委)
1.加强对部分重点产业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监测预警、协调处置,防止因银行抽贷、断贷引发企业停产、破产,防止因企业大面积违约还款而出现传导性、群发性区域性风险,造成金融机构集中收贷的连锁反应。(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工信委)
2.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依法惩处打击,最大限度维护金融债权。(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午朝门派出所、柳园口派出所)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建立台账(8月―9月)。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就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自查。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各单位要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每月底将自查报告与整改台账报送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同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整理形成全区“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整改台账。8月至9月,要对照整改台账,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边整改边自查,不断完善整改台账,确保整改问题不缺不漏,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化整改、建章立制(10―12月)。各部门要对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以及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年度工作目标,对照整改台账,对照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用整改实效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要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年底前,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牵头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全区“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联动,加强督促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动员各方力量,加强信息宣传,确保活动组织不虚不空、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发展和改革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洪全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晓晖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委编办、区委农办、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林牧机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龙亭工商分局、龙亭质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具体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系人,参与活动协调、材料组织等工作。
(二)强化督导协调。建立工作协调例会制度,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各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掌握各单位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防控是否细致周详、专项检查是否具体务实、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准确、整改台账是否清晰可行等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抽查,推动各单位把区委、区政府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到实处。
(三)开展联合检查。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8月底前,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牵头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部分单位联合检查。联合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地方汇报、查阅政策文件、实地查看项目、检查工作机制和台账等方式,重点各单位政策文件出台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等。
(四)密切协同配合。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与全区“三查三保”活动做好对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通报情况,提出具体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承担任务,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
龙亭区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洪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刘晓晖区发改委主任
孙晓勇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局长
黄瑞区委编办主任
翟英区工信委主任
刘汉杰区财政局局长
唐志军区委农办主任
朱艳芳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马强国区征收办主任
关文强区农林牧机局局长
张有恩区科技局局长
兰峰区商务局局长
王建国区规划国土办主任
刘洪顺区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牛全明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帮力区住建局局长
张丰军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蔡革龙亭质监分局局长
于新立龙亭地税局局长
王伟龙亭国税局局长
桂国红龙亭工商分局局长
金卫东午朝门派出所副所长
李林琼柳园口派出所副所长
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刘晓晖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姬翔电话2278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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