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近期,国务院在开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中,发现某省部分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作为典型问题之一进行通报。为切实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龙亭区财政局组织开展龙亭区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监督检查(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龙财购发.2022.6号 龙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龙财购发.2022.6号 附件1 龙亭区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龙财购发.2022.6号 附件2 龙亭区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