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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龙亭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4-27
 

龙财购发〔2020〕11号

区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 境,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汴财购[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件中“其他地区可根据地方实际确定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这一要求,我区各采购单位可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平台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网站,请联系龙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审核发布,联系方式:22786578。

附件1:《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汴财购[2020]5号)

附件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龙亭区财政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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