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效能,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0〕26号)、《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21〕11号)和《开封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汴民文〔2021〕 119号)的要求, 决定将城镇低保、特困人员、小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实现兜底保障有效发挥,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主要内容
在结构上主要分为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办理流程及管理、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街道办事处的服务水平,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原来有区民政局承担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小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办事处。
(二)组织领导
设立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整体部署工作。
(三)工作职责
明确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负责的工作和担负的职责。
(四)办理流程及管理
细化我区社会救助的申请方式和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受理申请后的可操作性。
(五)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
明确街道办事处对小额临时救助的申请原则和救助程序。
四、解决内容
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实施将“个人申请—乡镇审核—民政局发放”简化为“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确认—民政局事后监管”;将“乡镇、民政局”两榜公示简化为“乡镇”一榜公示,形成了乡镇审核确认、县区民政局监管的新模式,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理时限进行了缩短,有效解决了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利用全面施行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时机,龙亭区民政局还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申请事项进行整合,将救助受理、审核工作化繁为简。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重复填表等问题和多次重复审批等问题。逐步形成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打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困难群众受助更加及时便捷,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困难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