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政府工作规则》是政府推进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届市政府市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对《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5月20日印发实施。我区现行的《龙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是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14年8月20日印发实施,至今已有8年。为紧跟形势变化、与市政府工作有效对接,我区有必要对《龙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李涛区长就深入学习贯彻市政府工作规则、修订我区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单位在抓好疫情防控之余,对市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4月12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起草工作,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4月下旬形成了初稿。又经充实完善,5月7日形成了《龙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9月8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后的《龙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十四章76条,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及我区现行的政府工作规则,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细化完善了有关条款,使之更加符合我市工作实际。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我区制定政府工作规则的依据、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准则,增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领导等内容,更加体现政府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职责”,共6条,主要明确了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和人员、工作基本原则等;
第三章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8条,主要对区政府的主要职能进行明确,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守好工作底线等工作提出要求;
第四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共5条,主要对区政府及各组成部门的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要求,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签工作等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5条,主要对政府各类决策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明确;
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共6条,主要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方式和部门责任,增加了政策解读、文件公开等内容,要求谁出台文件谁负责解读,文件与解读同步审签;强调了文件的公开与否由起草部门明确意见,不予公开的文件要同步报告不予公开的原因。
第七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共6条,明确了区政府工作必须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机关、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信访;
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共9条,明确了区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等的会议原则,明确了会议纪律,特别是对精简会议提出要求;
第九章为“公文审批”,共6条,明确了区政府文件运转的原则和程序,并对精简文件提出要求;
第十章为“工作纪律”,共4条,对区政府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进行规范,特别强调了请销假制度和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为“内外事活动制度”,共3条,主要对接待、出访活动的原则和要求进行明确;
第十二章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制度”,共5条,主要对区政府系统开展调研活动、进行督查考核提出要求;
第十三章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共3条,主要强调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四章为“廉政和作风建设”,共7条,对区政府系统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工作提出要求,并明确本《工作规则》适用于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
相关政府文件:龙政〔2022〕19号--关于印发龙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