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融合,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亭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汴办文〔2019〕8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经申请、审核、确认等程序,决定对我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得撞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要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相关政策法规:/portal/zfxxgk/fdzdgknr/zfwj/2020/02/35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