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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的通告》解读之一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0-27
 
散煤,包括小锅炉、商业服务业、家庭生活等民用煤炭及其制品。我市散煤主要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居民生活、工业小锅炉等领域。散煤使用广、数量多、分布广、煤质差,且大多为低空排放,燃烧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环保措施,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据有关专家介绍,从排放强度来看,散煤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远高于集中燃煤设施。一吨散煤燃烧所排放的污染物约为等热量情况下电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烟粉尘的5倍、2倍和66倍。原因主要是小型煤炉设施简陋,无法像大型工业锅炉或窑炉那样安装脱硫、除尘等净化设备。
有关专家还对各地民用炊事、家庭取暖用散烧煤炭的危害进行分析。一、民用炊事、家庭取暖用散烧煤炭适用炉具的结构简陋,供风严重不足,导致燃煤无法得到充分燃烧;二、民用燃煤炉具没有烟气除尘设施,细煤粉随着燃烧热气或者鼓风机吹力而排入大气;三、民用炉具没有固硫和烟气脱硫、脱硝、脱汞装置,煤中的硫分和汞等在燃烧过程中大多数被氧化成二氧化硫、汞化合物等随烟气排入大气;四是烟囱排放口很低,低空的排放引起低层大气污染的危害更加严重,对空气质量影响更为直接。
我市作为北方城市,冬季采暖期的散煤使用量远超过其他季节,因此,时常造成冬季特有的采暖期雾霾。有关专家对近年来的几次重污染过程进行评估,燃煤散烧排放是造成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
随着全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目前,基本具备条件进行“电代煤”“气代煤”,保障和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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