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政〔201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及补助、奖励标准的暂行规定》、《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意见》、《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开封市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等5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文件,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2月6日
附件下载地址:/portal/uploadfile/2022/0129/2022012907491827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