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5日开封市龙亭区市场监督部门,按照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要求,对北书店街33号、北郊乡河大东门学府苑14号两处店铺从业人员违反核酸检测和场所码使用规定要求采取惩戒措施。公安机关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对两店经营者赵某、吕某予以训诫。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的必要措施,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各类门店经营场所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未按重点人员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场所码布设使用不查验不到位、疫情防控台形同虚设等影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龙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