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整体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扎紧扎牢“四个口袋”,对目前入汴疫情管控政策作如下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境外人员、确诊病例以及视同确诊病例风险人员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入汴,一律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密接人员以最后一次接触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之日起计算;其他人员以入汴之日起计算;境外人员如在第一入境地已规范隔离14天,入汴后实行“7+7”管控措施。
二、自市外中高风险地区发布之日起,其所在区域的入(返)汴人员(含14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三、原则上中高风险所在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结合当地管控起始时间研判),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入(返)汴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自入汴之日起算)。
四、对已经发生疫情,但尚未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地市入(返)汴人员,要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必要时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
五、省外其他地市来(返)汴人员在通过高铁站、轻轨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时,必须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证明的人员,在健康检测点进行采样送检,人员集中留观,出具采样结果阴性后,方可入汴活动。
六、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不得组团来汴旅游;全市景区景点以及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在接待省外参观人员时,需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对纳入居家隔离人员,要求有单独房间、洗手间,单独居住和就餐,不得离开居住房间,如不能达到条件,则进行集中隔离。健康监测人员做好自我体温测量,每日主动向社区报备健康状况,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不适及时闭环规范就医。
八、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城市,如有涉疫行程,入(返)汴前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备。凡刻意瞒报、谎报重点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以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