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3日以来,我市在尉氏县主动筛查中先后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4例确诊病例,为快速有效阻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尉氏县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执行封闭区管理
尉氏县庄头镇前曹村
封闭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封闭的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执行封控区管理
(一)封控区名单:
1.尉氏县庄头镇后曹村;
2.尉氏县庄头镇于家村;
3.尉氏县庄头镇文家村;
4.尉氏县庄头镇刘家村;
5.尉氏县庄头镇孙庄村;
6.尉氏县庄头镇田家村。
(二)封控区防控措施
1.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封控的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2.封控区系除封闭区外的上述区域。封控区内开港大道G230正常通行,所有车辆和司乘人员在封控区内不得停留。
3.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城管、救援抢险、急救、疫情防控机构等民生保障单位可正常开展工作,落实限流、错峰、减少聚集等措施。
三、对以下区域执行防控区管理
尉氏县庄头镇除封闭区、封控区之外的所有区域。
(防控区边界由尉氏县疫情指挥部划定,确保开港大道G230畅通)
防控区24小时内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前居家监测,之后视情况调整防控措施。
四、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外出,避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我市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闭、封控、防控管理期间,对广大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期望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