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上级下达龙亭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根据《开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兼顾公平,突出绩效。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发展。
三是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资金相适应。
四是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挂钩。
监督电话:037122786952 12317
龙亭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