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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龙政字〔2024〕4号-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5-09
 

龙政字〔2024〕4号  

农工委开封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我市积极构建和谐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关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龙亭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区物业管理工作伴随着全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它对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广大居民生活品位的提高、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法规政策的普及以及部分物业公司的不规范的服务行为,致使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居民关注、投诉的热点,甚至有些矛盾不断演化为社会性矛盾,您在提案中对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出的问题中肯实在,确实反映了当前我区物业管理现状,为我区物业市场的规范运行和有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根据提案中您提到的建议和龙亭区住建局工作职能,现将目前开展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成立三级物业部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区、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设立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站,调整配足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和办公设施设备,确保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根据各自职能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同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等部门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参加。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各单位参与对新建业委会全过程的指导、业主代表专业知识的培训,运作过程合理合法性的督导及相关问题的咨询,有力保障业委会名至实归、有组织、起效果、运行顺畅。

二、结合各乡办、社区职能,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各乡办、社区一起共同管理和监督好业主委员会行使职能,要求业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视完善公示制度,公开制度需要继续完善,并且有效的执行,保障业委会的权威和公信力,进而实现小区长治久安的最终目的。

加强物业管理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知识宣传活动,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知识,把物业管理及服务理念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灌输到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思想中,逐步把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三、“党建引领”推进业委会建设和日常运行。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物业行业指导监管和保障支撑,构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联动服务机制。依托基层治理平台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把业委会、物业企业党组织纳入网格党建范畴,加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入手,把党的组织有效嵌入业委会、物业企业,建立健全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依靠以上举措,加强对业委会、物业企业的资源力量整合,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龙亭区探索实施物业诚信管理系统,对综合表现优秀的企业在物业招投标、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提高物业公司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对综合能力差、群众反映问题多的物业公司给予告知、整改、直至清出龙亭区物业市场,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也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恳切欢迎您对龙亭区小区管理工作建言献策,提出更多更好地建议和意见。

联系单位: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71-23276809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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