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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龙政字〔2024〕5号-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5-09
 

龙政字〔2024〕5号     

沈松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统筹解决公共充电桩建设有关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龙亭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我市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上升。随着新能源车的普及,群众对充电桩的需求越来越大,充电设施作为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基本要求,又是核心要求,调研发现,有车无桩,有电难通等问题比较突出,成为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以及绿色出行的“绊脚石”。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地难、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一是在省、开封市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鼓励下,企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性不断提高,但符合市场需求的集中式充电站因土地资源紧张,仍旧难以落地。二是虽然我市充电桩建设数量可观,但大多数规模较小,但仍旧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问题,公共充电桩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跟不上。根据提案中您提到的建议和龙亭区住建部门工作职能,现将目前开展的工作答复如下:

我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充电站建设,对新建和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积极争取省、开封市资金和政策支持。

一、加快出台充电桩建设规划和管理方案。全面梳理我区充电桩建设分布情况,积极沟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衔接城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充电设施选址布点,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设置充电车位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充电设施的规划预留和审批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全市充电桩建设规划,为充电桩建设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已有小区及公共场所的充电桩建设。我区因地制宜深挖潜力,加强设施建设改造。老旧小区具备固定车位条件要加快推进充电桩应装尽装,具备公共车位条件的要优先布局公共充电桩;不具备车位条件的要深入挖掘小区周边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办公楼、商业楼等车位资源,结合架空线入地等工作增加公共充电桩供给。紧密协同做好小区充电桩建设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作,指导各乡办、社区做好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对部分无业主委员会或无物业的小区做好兜底服务和管理工作。我区积极对接相关,认真贯彻落实开封市新能源充电桩目标任务,积极谋划清明上河园、龙亭公园、万岁山景区周围区域和各大商超周围区域充电桩项目。

三、强化已有充电桩的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开封市充电设施的验收标准,督促物业企业保证充电桩的服务质量,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

四、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落实开封市关于充电桩建设补贴的政策,通过扩大宣传、简化审批流程、给予金融支持、鼓励打包交易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用户灵活运用专属服务软件,根据需求选择附近充电站,就近续航。

联系单位: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71-23276809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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