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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龙亭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10-11
 


机构概况

办公地点:开封市卷棚庙街20号

联系电话:0371-23276006

电子邮箱:kfltcg@sina.com

通信地址:开封市卷棚庙街20号龙亭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邮政编码:475000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5:00-18:30 ;冬季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办公电话及其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 长:刘洪顺 联系电话:23276006

主持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小顺 联系电话:23276006

负责城市管理“三化”建设、市容管理、扬尘管控、城市防汛、城区绿化、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城管执法大队、“三化”办、人事科、创园办、控尘办、渣土办、广场办、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区城市数字化管理指挥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 攀 联系电话:23276006

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违法建设整治、政策法规、信访稳定、市政管理、安全生产、财务、工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纪检室、财务室、油烟科、信访科、市政科、城建监察大队;联系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局属事业单位和内设机构

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主任:徐宁 联系电话:22861903

负责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大队长:张 锦 联系电话:23276003

负责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区城市数字化管理指挥中心

主任:刘清艳 联系电话:22786737

负责区城市数字化管理指挥中心全面工作

综合办公室

主 任:胡亚晖 联系电话:23276006

负责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

龙亭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内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行业的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三)负责行使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辖区内背街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权以及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领导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区城市数字化管理指挥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对2个乡和4个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中队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城市管理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市长专线电话工作。

(八)做好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完成区政府及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亭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portal/uploadfile/2020/1222/20201222014633602.pdf

龙亭区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ortal/uploadfile/2020/1222/20201222014749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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