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第二批龙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5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系统性,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二批龙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