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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
龙亭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制度
来源: 区文化馆 发布时间: 2024-12-24
 

为实现充分发挥文化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效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服务,按照上级局的要求, 我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

免费开放公众须知

1.爱护文化馆内的设施设备。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 不争抢活动器材, 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遵守公共秩序, 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不在室内吃东, 不随地吐痰, 不乱扔垃圾, 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 严禁携带宠物进入。

3.注重文明礼貌, 不大声喧哗, 不追逐嬉戏, 不打架斗殴。

4.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严谨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品, 不随意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谨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谨携带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5.严禁利用本馆场地搞非法串联、秘密集会、散布谣言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6、严禁在上下楼梯和转弯处打闹、推搡、起哄、突然停留、大声喧哗、恶意扰乱秩序等行为, 以防意外。严禁将身体靠扑在楼梯走廊的栏杆上。严禁在走廊栏杆和楼梯扶手上坐立、打滑。

7.活动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 公众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依次按顺序进出。

8.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9.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文化馆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0.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 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不听从管理者,我馆有权谢绝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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