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龙亭区三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0371-22786058
电子邮箱:ltnlmj@163.com
邮政编码:475001
通信地址:开封市体育路16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5:00-18:30 ;冬季: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办公电话及其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高小勇 主持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22786061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乡村振兴局局长:刘 磊 全面负责乡村振兴局工作,为该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俊丽 负责全局党务工作、机关日常管理、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文电起草归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等工作,为该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管理科、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工会。22786012
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黄河湿地保护区保护站)主任:刘小峰 主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黄河湿地保护区保护站)全面工作,为该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林业管理科、龙亭区黄河湿地保护区保护站、水利科、农村人居环境科。22717981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主任:谢涛 主持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全面工作,为该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农机管理科、畜牧水产管理科。22786030
龙亭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龙亭区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林业、农田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林业、农田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农田水利、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农业、林业、畜牧、农业机械化综合执法。按规定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
(三)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四)负责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保护执法,拟订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依法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花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全区农、林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林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区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开展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农、林、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负责全市渔业监督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区农、林、牧、渔、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九)统筹推动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担农村精神文明、林业生态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林业、农田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
(十三)负责编制本辖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辖区农村水利工作,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本辖区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和移民工作;负责配合本辖区内水资源、水生态、水灾害、水环境统筹治理工作;接受上级水利部门指导。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养殖和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上述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