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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2023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公示
来源: 龙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4-30
 

2023年度,龙亭区紧盯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促进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

1、空气环境质量稳步向好。截至12月31日,PM2.5年累计46微克/立方米,全市六区排名第二,高出目标值2微克完成目标任务,同比去年降低6微克;PM10年累计77微克/立方米,全市六区排名第二,高出目标值9微克完成目标任务,同比去年降低8微克;优良天年累计222天,全市六区排名第五,距离目标任务差距6天,同比去年增加12天。实现了两降低一增加。

2、开展VOCs治理专项检查。为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提升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针对性的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测风仪、PID仪器共计完成了辖区内3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和4家加油站企业VOCs废气收集情况、排放浓度、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专项检查行动,执法检查主要覆盖工业涂装企业的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及台账、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和现场监测等方面。

3、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加强对绩效分级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及在线宣传等形式向辖区相关企业宣传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申报方式、流程、规则,并对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提升企业产业升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前消除辖区落后D级企业,帮扶辖区企业积极往更高一级绩效等级企业发展。

4、全面推行差异化管控,完善清单修订。为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放的企业清单进行筛选排查,龙亭区应急减排清单增加了24家涉气微型企业,目前共计47家,对增加的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对之前的应急减排企业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工作,确保各涉气企业基础信息准确无误,推动差异化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5、做好夏季臭氧及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一是鼓励企业进行错峰生产。鼓励引导企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将涉VOCs生产工序作业时间避开10:00时至19:00时。二是督促企业进行活性炭更换。要求涉VOCs企业在4月30日前完成一轮活性炭更换并收集活性炭更换信息。三是开展汽油加油站全覆盖专项行动。对辖区4家加油站进行全方位检查。督促加油站调整装卸油作业时间,装卸过程不得出现渗漏、滴油或明显的油气排放现象。四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对辖区企业、加油站、医院等进行督导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车辆52辆次。重污染天气管控预警期间共检查企业42次,夜查重点企业20次,2023年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多轮次督导检查,均未发现我区企业未落实管控及其他环境方面等违法问题。

6、加强移动源管控。一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为减少高排放污染物排放基数,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联合多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车辆48辆次,发现未按规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立即制止,限期整改。二是督促门禁在线正常。为落实我市货运车辆的管控要求,督促5家门禁企业联网在线,源头上减少移动源货运车辆尾气污染。

(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

1、保障土地安全利用。龙亭辖区内共有5个农用地转“一住两公”使用地,为保障5个土地安全利用,委托第三方专家进行土壤风险初步调查,在全市最早完成此项工作,受到市环委会肯定。

2、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针对部分农村黑臭水体返黑现象,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指导柳园口乡在三道堤修建一处地埋式污水收集设施,同时查找污染源、封堵排污口,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河道两岸垃圾,全年组织200多人次清理影响水体的各类垃圾,同时将黑臭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

3、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大李庄、小李庄和王坟3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到垃圾有人收,污水不乱流,达到“清爽、整洁、美观”的目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3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任务好,受到全市通报表扬。今年以来,共计投入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06万元,出动人力6800人(次),组织大型机械880台(次),清理垃圾堆(带)约3165处、坑塘22个,整治乱搭乱建80处,清理残垣断壁25处,整治“空心院”8个,整治广告牌(栏)80个,整治规范集镇市场3个。

4、做好农村畜禽养殖规范管理。加强两乡特别是黄河滩区的畜禽养殖管理,2023年共对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单位下达提醒书1次,规范其养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严禁乱排乱倒。

(三)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

1、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我区以源头防治为基础,动态排查整治机制为抓手,紧盯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对城市水体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深入扎实开展综合治理,落细环节、落实措施,确保实现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2、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加密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加强水源地周边及上游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地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规范保护区划定程序,明晰保护区矢量边界,合理设置保护区标志,依法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等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辖区内新增的辛庄水源地“划、立、治”工作。

3、维护柳池水源地生态环境。我区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抓手,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区修补围网1795余米,更换下水道井盖130余个,清除周边垃圾560余车,维修旱厕200余个,制止违法钓鱼等25余起,对黑臭水体漂浮物进行了两次打捞,清除上级推送固废点位3个。

4、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是以人工现场排查为主,通过现有资料核对、现场踏勘、监测数据辅助等手段,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二是要结合入河排污口现状,对具备采样条件的排口进行取水检测,对排污口责任主体进行溯源核定,摸清污水来源,并明确和压实责任。三是要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严格按照“一口一策”工作原则,将排口相关信息整理归档,为下一步开展规范整治夯实基础。

5、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下沉企业,开展再生水使用讲解,鼓励企业工业用水、厂区杂用水使用再生水,同时,积极寻找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再生水循环试点。

6、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分区管控成果。龙亭区召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会。会议指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依托“三线一单”信息化应用和动态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科学应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加快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7、加强黄汴河周边治理。多措并举加强黄汴河沿岸周边环境治理,重点对黄汴河河道淤泥、水质提升、垃圾堆积等问题进行处理。截至2023年12月,已出动390多人次,调集专业清淤设备2台(水陆两用挖掘机),挖掘机、铲车、运输车11辆,清运垃圾40多车,取缔畜禽散养点3个(鸡舍2个、羊圈1个),对河段周边存在生活垃圾和杂草杂物,常态化进行清理、转运,有效改善河道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宣传措施,没有真正的提高人们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还存在人居环境问题反弹的现象,还应继续加强思想上的宣传教育。

二是日常监管工作不够主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没有做到积极发现问题,总是被动整改,等着问题出现,还需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管,完善定期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管力度。发现在保护区内未批先建的项目坚决予以制止,杜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增污染源。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确保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加强对重点涉VOCs企业的源头替代及绩效分级帮扶工作,力争创建国家重点行业B级企业。门禁企业完成从省平台联网转移到市平台工作,确保门禁企业联网正常。协助完成北郊乡、柳园口乡乡镇空气站点的二因子升六因子工作,并确保月联网率95%以上。

(二)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对损毁、丢失的界碑、界桩进行维护管理,以持续强化水源地界标的警示宣传效果。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强宣传学习引导,对辖区涉气企业、加油站等进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保护水源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保护水源地的意识。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大土壤环境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对乱排乱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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