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9号)要求,经研究,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龙亭区税务局作为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倩文 22786151
开封市龙亭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