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推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制度,现将市直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开封市地方立法“四张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开封市地方立法免于处罚清单
附件2 开封市地方立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3 开封市地方立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4 开封市地方立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