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全面做好防汛工作,按照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调整区委、区政府领导防汛责任分工及防汛工作职责。请区防指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防汛责任分工,并明确相应职责,切实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附件:1.区委、区政府、区有关部门领导及技术人员防汛 责任分工
2.区领导防汛工作职责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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