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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龙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7-06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区防指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张正濠 区委书记

李 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张 海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 翟 飞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周 峰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刘卫华 副区长、龙亭公安分局局长

马强国 副区长

张永刚 副区长

闫泊含 副区长

潘佳良 开封河务局党组成员、开封第一河务局局长

孙志刚 区应急局局长

魏俊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洪顺 区城管局局长

潘孝彬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张 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泉波 区政府办主任

刘蕾蕾 区发改委主任

郭士军 区教体局局长

闫刚良 区科工局局长

卢领伟 龙亭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三洪 区民政局局长

高 鹏 区财政局局长

陈传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刘 萍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建华 区住建局局长

李慧静 区文旅局局长

李银株 区卫健委主任

窦春蕾 区应急局副局长

范 磊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主任

李小顺 区城管局副局长

张世德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王建国 区商务局局长

孙振宏 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侯显艳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郑雅培 团区委书记

李卫华 开封第一河务局副局长

罗明飞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汤红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孟 锋 北郊乡党委书记

孙建中 柳园口乡乡长

李清峰 大兴办事处主任

张翠平 北书店办事处主任

钱泊霖 北道门办事处主任

王 全 午朝门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下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防办)和区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简称区黄河防办)。

张永刚副区长兼任区防办主任和区黄河防办主任。区防办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承担,区应急局局长孙志刚兼任区防办常务副主任;区应急局副局长窦春蕾任专职副主任。区黄河防办日常工作由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承担,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局长潘佳良兼任区黄河防办常务副主任;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分管副局长李卫华任专职副主任。

适应扁平化指挥要求,区防办组织成立防汛指挥调度、河道防汛、城市内涝防汛、应急救援救灾、防汛物资保障、医疗卫生防疫、通信及交通保障、宣传和舆情引导、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家技术服务等10个工作专班,在区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附件:1.龙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区防办工作专班职责及组成人员

2022年7月5日

附件1

龙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乡办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区防办应急救援救灾专班、防汛物资保障专班。负责编制区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各乡办各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组织协调较大以上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乡办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水旱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后救助,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主要河道的度汛、水毁工程修复计划的申报和审批;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负责抗旱农业机械设备调度;组织指导农田积水抽排。负责做好林区防汛工作;对河道、行洪区内的林木,做好清障工作,保证行洪安全。负责及时组织乡村水毁公路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区防办城市内涝防汛专班工作。负责制定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掌握城市防汛情况;组织城区排水防涝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黄河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黄河防汛工作;负责黄河防洪工程、应急度汛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黄河防汛预案、工作方案;负责提供黄河雨情、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黄河专业防汛队伍管理和调度,负责群众防汛队伍技术指导;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设备管理、储备和调度,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资储备意见;负责各类工程险情抢护方案制定,进行抢险技术指导;负责编制龙亭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参与龙亭区黄河滩区运用财政补偿居民损失情况核实工作。做好黄河专用通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黄河堤顶道路硬化与维护,加强黄河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主要防洪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和抗旱设施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民政局: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洪涝旱灾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意识教育宣传,洪水发生时组织学生安全转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负责筹措、管理防汛抢险救援资金。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危房排查、改造和城建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加强对公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的指导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抽排水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指导辖区工业行业领域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及抢险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包括区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协助做好会商研判、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管控重大灾害的网络谣言。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龙亭公安分局与市交警支队三大队:负责区防办安全保卫和交通管控专班工作。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毁坏防洪工程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配合编制黄河蓄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协同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团区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区共青团员、青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防办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专班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援医疗保障,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配合编制龙亭区黄河滩区蓄滞洪运用预案、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医疗救护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协助各级防汛机构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调运,组织做好所管辖区企业的防汛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文旅局:负责指导辖区内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涉水A级旅游景区建立抢险队伍,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区防办应急救援救灾专班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在区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领导和人员办公和生活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所管理办公区域的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提供防汛相关政务数据资源,并依托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河流污染的监测工作,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负责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设、灾后重建等永久性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及建设工程防洪排水设施的规划控制与审批;配合防汛办及区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排洪的违章建筑等。参与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各乡、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附件2

区防办工作专班职责及组成人员

1.防汛指挥调度专班。配合指挥长、副指挥长防汛指挥调度,做好相关会务服务保障;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专班及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抢险信息,拟制信息报告(专报、快报),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及有关单位、机构汇报,下达区防指防汛抢险命令;提供雨情、水情、汛情预测。负责人:分管应急副区长;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河道防汛专班。负责河道监测、预警,主要排水河道、重点水闸等工程调度和度汛措施落实,组织实施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指导乡(街道)和基层群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城市内涝防汛专班。负责城市内涝积水的抽排工作,负责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淤泥清理工作,指导社区(村)群众居住区排涝清淤工作;指导乡(街道)和基层群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负责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4.应急救援救灾专班。负责抢险救援救灾期间,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部队兵力快速投送,组织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配方案,指导抢险救援和灾后救助工作科学有效实施。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人民武装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团区委、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5.防汛物资保障专班。负责防汛抢险所需资金物资筹集分拨,做好救援救灾装备物资调运工作,负责救灾期间社会捐赠和管理,负责抢险救援指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6.医疗卫生防疫专班。负责受灾地区群众医疗、卫生防疫消杀、畜禽免疫和畜禽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人民武装部。

7.通信及交通保障专班。负责防汛抢险期间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的应急通信网络畅通、受损通信设备抢通修复工作,以及抗洪抢险油料供给保障,负责运送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抢险救灾人员,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车辆,为防汛专用车辆通行提供必要方便条件。负责人:区政府办主任;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龙亭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

8.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负责全区一般水旱灾害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灾害重大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工作,组织洪涝灾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动员志愿者参与抢险救援,配合公安机关管控洪涝灾害的网络谣言。负责人:区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龙亭公安分局。

9.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班。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抗洪救灾和破坏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安保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暴雨区和灾区交通管控工作,及时疏导车辆及行人,引导救灾人员及车辆快速有序通行。负责人:龙亭公安分局局长;成员单位:龙亭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

10.专家技术服务专班。负责组织制定防汛抢险方案、险情处置技术方案,对防汛抢险工作进行指导,解决抢险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人:分管防汛副区长;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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