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北部片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开封市龙亭区开柳路拓宽改造工程及两侧绿地建设(东京大道至连霍高速段)项目申请核准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区域功能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北部新城,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同意建设开封市龙亭区开柳路拓宽改造工程及两侧绿地建设(东
京大道至连霍高速段)项目。该项目编码为2110-410202-04-01-460890。
二、本项目位于开封市龙亭区,项目范围为东京大道至连霍高速,全长2903米,规划道路红线为60米,两边各30米绿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廊道工程、监控工程。总用地面积327602.4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为58320.3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开封市北部片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规定,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六、请开封市北部片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有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龙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