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2021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汴政教督办〔2021〕4号)及有关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需开展满意度调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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