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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6-09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乡办和各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区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各乡办各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组织险情巡查、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协调区民兵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及社会性救援组织参加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水旱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后救助工作,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调度统计农业洪涝、干旱等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抗旱机械设备调配。

负责国家和省级公路、地方道路、水运交通、水上浮动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查、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靠岸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负责浮桥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的洪水时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免征过路过桥费。配合编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

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内河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区内重要防洪工程防洪御水方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拟定负责主要防洪河道、重点水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负责水情旱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水工程调度、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区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适时开展防汛抗旱会商;组织实施洪涝灾害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黄河滩区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区城管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防汛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城市防洪预案和城市排水防涝预案;掌握城区防汛情况,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城区防汛设施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

开封第一河务局: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龙亭区黄河防洪工程、应急度汛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编制龙亭区黄河防汛预案、工作方案;负责提供黄河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负责黄河专业防汛队伍管理和调度,负责群众防汛队伍技术指导;负责国家储备黄河防汛物资、设备管理、储备和调度,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意见;负责工程险情抢护方案制定、险情前期处置、进行抢险技术指导;负责龙亭区黄河滩区运用补偿工作;承担引黄供水工作。编制龙亭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

柳园口闸管处:负责指导柳园口闸门大流量洪水防御,同时配合龙亭区做好堤防防汛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区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编制。负责协调安排主要防洪河道整治、城市防汛设施建设、滩区安全建设、防汛通信工程、抗旱和灌区续建配套等防汛抗旱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区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区科工局: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防汛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砂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配合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

区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社会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及黄河滩区运用补偿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负责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设、灾后重建等永久性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及建设工程防洪排水设施的规划控制与审批;配合防汛办及区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排洪的违章建筑等。参与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

区住建局:负责危房排查、安全鉴定和改造,负责灾情发生时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重建工作;负责城建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参与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配合编制开封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防汛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确保游客安全。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河流污染的监测工作,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团区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区共青团员和青年,在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区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

各乡、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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