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封市龙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封市龙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封市龙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要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