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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规范取消各类证明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方案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6-1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以更快更好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减证便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在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中推行规范取消各类证明、告知承诺制改革,形成标准公开、数据共享、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改革模式,通过各类证明材料取消一批、规范一批、内部共享调用一批,全面推行“无证明办事”,切实解决“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实现相关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前实现各办事处、有关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规范取消各类证明,落实“减证便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快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数据共享。信息内部调用,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应予共享,安全使用。

坚持高效便捷。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便民措施,改革措施让群众和企业用得上、更便利。

坚持统筹谋划。加强“一网通办”、“一网共享”、“一网统管”等改革措施的衔接,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坚持平稳有序。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市县(区)两级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督查评价,确保工作推进依法有序、安全平稳,风险可控。

坚持容错免责。告知承诺制改革属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适用《开封市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按照规定予以相关行政审批人员容错免责。营造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激发干部职工敢闯敢试的动力和激情。

(三)工作内容

各相关单位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中涉及到的证明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不适应形势需要的一律取消。公布2020年度证明事项清单,并根据国家和市、区要求适时调整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可替代的证明材料,以申请人不再提交证明材料为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机关单位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信息共享或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告知承诺事项包括可通过部门内部核查、部门间核查、实地检查、多次复用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核实的证明材料。

利用开封市大数据证明材料共享网,解决“信息孤岛”和公共服务系统证明事项数量庞大等难题,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深化“掌上办”“一网通办”、“一网共享”改革。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梳理证明事项

各相关单位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办理条件,确定清理范围,摸清办事事项证明材料底数。

区直各部门(含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办事事项证明材料由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梳理。各社区和办事处办事事项的证明材料由各办事处组织梳理。

(二)统一规范工作流程

经梳理确定为直接取消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

经梳理确定为通过信息共享或部门核查方式替代证明材料的,各相关单位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工作流程。

经梳理确定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替代证明材料的,各相关单位应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告知申请人相关内容并规范提供告知文书,申请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代替提交证明材料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视为申请人已向相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

(三)统一告知承诺格式文本

统一告知承诺格式文书,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对外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告知文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名称、设定依据、承诺方式、虚假承诺的惩戒措施以及其他需要告知内容。承诺文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身份证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已知晓和理解告知的内容,已符合需要证明的相关条件,愿意接受必要的核查,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所作的承诺真实、合法,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等。(详见附件2:告知承诺格式文本)

(四)统一分类核查

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清单内证明材料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等,排查并消除各种隐患,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并追究有过错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统一风险防范机制

各相关单位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建立对应的风险防控机制。采取多种措施,防范相关单位依据申请人虚假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健全信用管理机制,落实虚假承诺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依法建立诚信档案机制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将申请人承诺信息、践诺行为信息等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对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的申请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承诺公开机制,在政务服务网、行政机关门户网站等在线平台以及项目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不予公示,推动政府、市场、行业、社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对于《2020年龙亭区规范取消各类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材料,现阶段如因数据共享、征询无法满足办理需求的,暂不实施,待数据共享、征询满足需求后及时启动应用。

对于《2020年龙亭区规范取消各类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材料,各类民商事主体自愿提供的,各部门应本着便民利企的原则,予以采纳使用,按程序及时办理。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目录清单(2020年6月20日前)

1.各相关单位围绕《龙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规范取消各类证明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方案》的活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确认《2020年龙亭区规范取消各类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qdsjglj@126.com。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0日前。

(二)部署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

2.各相关单位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0日前。

3.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失信惩戒模式。对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申请人虚假承诺、不实承诺的,依法及时撤销相关行政决定,追究申请人责任并纳入信用信息体系。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鼓励守法诚信,夯实社会信用基础。同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形成联合惩戒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4.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针对纳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替代证明材料的事项,制作格式文本;按照申请、审批、检查的基本流程,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信用惩戒等配套措施;赋予申请人是否适用告知承诺自主选择权,严禁不良信用记录人适用告知承诺制;在全国(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告知申请人相关内容并提供告知文书。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5.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信用惩戒等配套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事中事后核查,优化核查程序,同时制定各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并广泛开展宣传。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三)实施阶段(2020年7月1日-11月30日)

6.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2020年龙亭区规范取消各类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及相关事项工作规程,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内容、承诺内容等申请人应当知晓的事项进行公示公告,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相关材料。对于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确定的替代方式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并做好办件量统计汇总。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四)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7.各相关单位对推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取消各类证明工作进行总结,将工作基本情况、建立的制度规范、主要经验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全面总结,推进完善“减证便民”改革。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取消各类证明推行告知承诺制是我市、我区深化“一网通办”、“一网共享”、“一网统管”,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考核。对于列入《2020年龙亭区规范取消各类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事项要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目录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牵头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跟进搞好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台账,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同时,制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加强督查督促指导,对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研究解决,做好改革的考核评估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要以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台等为载体开通专栏进行专题报道,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宣传便民利企新思想、新办法、新举措,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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