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 441号)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 84号)文件精神,龙亭区教体局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将对区属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2019年秋季发放教育资助,现将教育资助的认定办法、资助标准、资助名单公示如下:
一、认定办法:
1、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档案信息。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二、补助标准:
1、学前教育:生均每年600元保教费,400元生活补助费,合计生均每年补助1000元。
2、义务教育:小学生均每年营养餐改善补助800元,非寄宿生活补助500元。中学生均每年营养餐改善补助800元,非寄宿生活补助为625元。
三、资助名单:
经过和区扶贫办对接,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学籍管理系统比对,符合教育扶贫救助的学生名单如下:
1、西门大街小学:李鑫瑞
2、王周庄小学:韩天齐
3、解放小学:杨 萍
4、果园小学:张刘可
5、文昌小学:路紫怡
公示时间: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25697601
龙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22066168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4日